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海阳科技海阳科技(SH:603382)2025-12-03 11:3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股东表决权数为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数乘积[2] - 多轮选举每轮重新计算投票表决权[6] - 投票仅投同意票,总数多于累积票数无效[7] 投票选举规定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按对应人数算表决权[8] - 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未累积表决权半数当选[11] - 恶意收购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四分之三[11] 特殊情况处理 - 候选人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1] - 当选人数不足按规定补选或再次召开股东会[1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实施细则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