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多项职责[6] 内部审计人员与报告频率 - 公司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一人[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内部审计时间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8]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7]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与销毁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为十年[10] - 审计档案销毁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长签字[10] 内部控制相关 - 董事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1]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相关报告[21]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3] 特定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