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航科技(60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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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立航(6032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制度制定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权益[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4] -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管理工作[4] 具体工作要求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公布网址和电话[5]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6]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7][9] - 定期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9] - 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权利和处理纠纷[10]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职责与人员 - 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5] -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专职部门[17] 禁止情形 - 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15]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四方面素质和技能[16] - 可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鼓励参加相关培训[17] 档案管理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执行,修改亦同[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ST立航(60326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3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7]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8] 审核与登记 - 出现相关事项单位应履行内部审核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0] - 董事会秘书登记事项含豁免方式等[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违规与保存 - 不符合条件处理或违规将视情况处罚[13] - 信息披露登记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10]
*ST立航(603261) -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自愿信息披露应符合真实准确等要求[4] 披露情形与程序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进行自愿信息披露[8] - 披露前需履行严格审核程序[9] 责任与保存 - 董事会成员对信息披露担责,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1][14]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ST立航(60326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9] - 财务部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十五日前了解债务偿还财务安排[18] - 担保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8] - 担保突发情况24小时内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18] 信息披露 - 对外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15个交易日内披露[21]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披露[22] - 债权人要求公司履行担保义务时披露[22]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24] - 经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批准可适用于控股子公司[24] 制度执行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执行,修改亦同[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未尽事宜依《公司法》等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24]
*ST立航(6032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召集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19]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1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35] 投票权征集与累积投票制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7]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9] - 出席股东会股东对提案应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40]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4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1] 议事规则 - 本议事规则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44]
*ST立航(60326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利润分配比例 - 每年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7]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比例20%[8]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比例80%[8]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比例40%[8]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按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2] 利润分配安排 - 原则上每年分红一次,有条件可中期分配[10] 方案表决通过 - 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需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17] - 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8] 政策调整程序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董事会决议、披露并由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18]
*ST立航(603261) -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192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7750.5022万元,股份总数7750.5022万股[9][21] - 发起人认购52639595股,刘随阳认购49250000股[20] 股份限制与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总数25%[29] - 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董事高管股份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配股利、参与股东会等权利[35]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不得滥用权利[4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44]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等职权[49] - 部分交易和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0][53][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99] - 部分交易和资产抵押事项需董事会审议[101][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6] 审计与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1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12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8]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比例有不同要求[153][155]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相关表决通过[160]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148]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16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79]
*ST立航(60326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6] - 证券部门承担日常事务,协同提供前期资料[5][11]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9][20]
*ST立航(6032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31
人员离任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未连任,自决议通过日自动离任[4]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工作移交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离任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7]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0]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董事会申请复核[12]
*ST立航(603261) -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3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 - 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5] - 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董事数重算票数[5] 投票权数计算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数为股份总数乘应选人数[6]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同理[6] 投票限制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7]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票数无效[7]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选票弃权[8]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投票总数二分之一[9]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需后续选举[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