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航(6032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人员离任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未连任,自决议通过日自动离任[4]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工作移交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离任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7]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0]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董事会申请复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