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航(603261) -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 - 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5] - 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董事数重算票数[5] 投票权数计算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数为股份总数乘应选人数[6]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同理[6] 投票限制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7]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票数无效[7]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选票弃权[8]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投票总数二分之一[9]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需后续选举[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