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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宝股份(60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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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宝蛋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02 11:28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46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利安达")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公司拟聘用利安达作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 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不存在与大华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 在分歧的情形。大华对变更事项无任何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索宝蛋白: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2-02 11:2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经证监会同意注册,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1459105元,股份总数为191459105股,均为普通股[4][10] 股东认购 - 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00347806股,比例87.08%[10] - 宁波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6352083股,比例5.51%[10] - 胡安智认购5000065股,比例4.34%[10] - 宁波东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2930038股,比例2.54%[10] - 叶宏认购600008股,比例0.52%[10] 股份规则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5]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总额10%[13] - 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7]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董事会30日内执行[17]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1] -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23]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 交易与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2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2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审议[2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7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70] 人员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67] - 独立董事中至少1名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6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80][81] -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5]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1]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9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9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9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9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03] - 合并或分立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09,111] - 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11]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3]
索宝蛋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2-02 11:28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2月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1] - 修订后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修改前为9名[1] - 修订后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1] 变更流程 - 变更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工商登记,以核准结果为准[3]
索宝蛋白:关于举办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2-02 11:28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12月11日15:30 - 16:30召开业绩说明会[3][4][5][6] - 地点为价值在线(www.ir - online.cn)[3][4][5] - 方式为网络互动[3][4][5]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2月11日前会前提问[3][6] - 参会人员有董事长刘季善等[5] 联系信息 - 联系人是房吉国[7] - 联系电话为0574 - 86806690[8] - 传真为0574 - 86806660[8] - 邮箱为stock@solbar.com[8]
索宝蛋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宿献荣
2024-12-02 11:26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经济、管理及其他履行职责必需工作经验[1]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4]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且无相关亲属任职[5] - 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列举情形[5]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 - 无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无明确结论情况[6]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7]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审查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8]
索宝蛋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02 11:26
组织架构与人事 - 公司第二届董、监事会2024年12月18日任期届满[1] - 提名刘季善等为第三届董、监事会候选人[1][3][5] - 拟将董事会成员调为6人,含3名独董[6] - 第三届董、监事会任期三年[6] 人员信息 - 韩跃等多位任职及持股情况[17][18][20][22][24][26]
索宝蛋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2024-12-02 11:26
募资情况 - 2023年12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4786.48万股,发行价每股21.29元,募资总额10.190416亿元,净额9.794557亿元[3] 项目投资 - 3万吨大豆组织拉丝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及募资投入均为1.198175亿元[6] - 5000吨大豆颗粒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及募资投入均为1.197651亿元[6] - 75T中温中压高效煤粉锅炉项目投资2.2063亿元,募资投入1.45亿元[6] 资金运用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5.50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8] - 公司拟将募资余额协定存款存放,期限不超12个月[19]
索宝蛋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2 11:26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49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点 4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华丰路 23 号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 ...
索宝蛋白: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2-02 11:26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需换届选举[1] - 2024年12月2日选出职工代表监事殷霄[1] - 殷霄将与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1] 监事履历 - 殷霄生于1971年10月,本科学历[3] - 曾在多家公司任职,现担任研发经理[3]
索宝蛋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耿林
2024-12-02 11:26
候选人任职资格 - 自2016年起任职独立董事,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2] 独立性条件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十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4]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无相关亲属任职[4] - 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情形[5] 合规情况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6] 兼任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7] 任职期限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7] 审查结果 - 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