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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603215)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召开前至少2天通知,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1] - 细则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4][15]
比依股份(603215)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切实推动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投资价 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 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 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 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 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秉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 体系以 ...
比依股份(6032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 司名义办理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未经董事会秘书许可,任何人不得从事投资者关 系活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 种情形; 1 / 5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 ...
比依股份(60321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明确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 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比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 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母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 (三)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在50%以下,但出现以下情况也认定为子公司: 1、母公司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 上表决权; 2 ...
比依股份(60321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 委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 ...
比依股份(60321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 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分工作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 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本细则所称除总经理以外的管理人 员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公司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 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二章 管理人员构成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 5 名。 第八条 公司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公 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规 ...
比依股份(60321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本制度的规定,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独立客观 的分析、确认及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各级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部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进行监 督,同时,审计部为公司的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反舞弊工 作。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比依股份(6032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至少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第七条 委员会下设由公司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 工作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 为委员会实施考核、制定薪酬方案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供相关 资料; (二) 筹备委员会会议; (三) 执行委员会会议决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
比依股份(6032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重大信息,如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重 要专利、政府部门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 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 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司经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及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五)与公司重大诉 ...
比依股份(6032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 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公司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并公开处理流程和办理情况。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