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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龙股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16:35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信息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适用于公司 分支机构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负责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可能知悉重大信息的人员 [2] 重大信息范围 - 需报告事项包括董事会审议事项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会议决议事项 重大交易 关联交易 重大诉讼仲裁 业绩预告 重大风险情形 重大变更事项 社会责任相关事故 其他重大事项 [3][6][7][8][9][10][11][12][13] - 重大交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或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或交易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5] - 关联交易标准包括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 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6] - 重大诉讼仲裁标准包括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或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诉讼 或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7] 报告程序与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以当面或电话方式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同时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文件 [14] - 报告需包括事项原因 各方基本情况 内容及影响 相关协议合同 政府批文法律文件 中介机构意见 内部审批意见等 [14] - 需在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各方进行协商谈判 或知悉重大事项时点及时预报 [14]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 特殊情况需在签署后立即报备 [15] - 需持续报告重大事项进展 包括决议情况 协议变更 批准与否决 逾期付款原因 交付过户进展等 [15] 信息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办公室为重大信息管理机构 负责信息接收汇总整理分析及披露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管理 [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为第一责任人 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与联络 重大信息需经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 [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员需严格保密 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18]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 [18] - 违反制度导致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公司将问责并追究法律责任 [20]
圣龙股份: 圣龙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6 16:24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33亿元 同比增长16.5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514万元 上年同期盈利2081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6533万元 同比扩大77.37%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4万元 上年同期为4431万元 [1] - 总资产22.6亿元 较上年度末减少4.2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3亿元 较上年度末减少4.97% [1] 股东结构 - 宁波圣龙集团持股52.45% 共计1.24亿股 无质押冻结 [2] - 宁波禹舜商贸持股4.35% 共计1029万股 无质押冻结 [2] - 罗力成持股2.18% 陈雅卿持股1.63% 二人为母子关系 [2] - 前十大股东中6位股东持股性质未知 [2] - 陈雅卿与罗力成分别持有宁波圣龙集团25%和35%股权 [2] 公司基本信息 - 股票代码603178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 [1] - 报告期末股东总户数33271户 [1] - 董事会秘书张勇 证券事务代表王萍 [1] -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 [1] 重要事项说明 -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 -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1]
圣龙股份: 圣龙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6:23
公司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召开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召开[1] - 参会高管包括董事长罗力成 总经理张文昌 董事会秘书兼代行财务负责人张勇 独立董事余卓平 陶胜文 万伟军及保荐代表人罗傅琪[1] -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0574-88167898 邮箱slpt@sheng-long.com或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提前提交问题[1] 投资者参与方式 - 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在线举行 网址为https://roadshow.sseinfo.com/[1] - 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1] - 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说明会上进行集中回答[1]
圣龙股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6 13:41
公司治理变动 - 圣龙股份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1] - 选举张文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1] - 新任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
圣龙股份(603178) -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0
ESG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开一次,临时会议特定情形召开[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等视为不能履职[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制作,纪要发多部门[17][18]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
圣龙股份(6031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独立董 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 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 ...
圣龙股份(6031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 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的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会,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 ...
圣龙股份(60317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5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
圣龙股份(6031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提高其使用效率和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 集资金金额的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计划周密、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 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公 ...
圣龙股份(6031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宁波圣龙汽车动力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 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的地位与职权 (一)股东会是由本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非常设最高权力机构,它对公 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都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三)股东会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