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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典(60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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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典(6030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7 10:01
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3] 工作目的与沟通内容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4]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4] 沟通方式与说明会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股东会、公司网站和邮箱等[7]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必要时可在定期报告后举行业绩说明会[10] 异常情况处理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自查并及时披露信息[10] - 遇投资者关系危机,董事会办公室按程序处理[10] 信息回复管理 - 利用官网等网络平台与投资者沟通,回复e互动提问有原则[11] -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配合证券部做好信息采集[8] - e互动平台回复不得用虚假等不当语言[12] - 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公平性[12] - 回复热点问题应谨慎客观并提示风险[12] - 不得利用信息发布或回复从事违法违规行为[12] -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提问并汇报[12] - 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回复内容[12] - 各分子公司和职能部门配合起草或提供材料[13] - 回复经审核通过后发布,重要敏感回复报董事长审批[13] - 经审批信息由董事会办公室在平台发布[13] 管理办法执行 - 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3]
新经典(60309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01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原则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遵循按劳分配等原则[4]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非独立董事按情况领薪或发津贴[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可发年度奖金[4] 审议批准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方案[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报股东会批准生效[10]
新经典(603096) -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7 10:0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4] - 特定情形下1个月内解聘秘书[6] 职责与履职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9] - 协助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0] - 履职受妨碍可向交易所报告[11] 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办法实施 - 办法由董事会修订解释,通过之日起实施[13]
新经典(60309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01
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2] -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汇总一次[7] - 审计部根据上一年情况和当年计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9] 审计异议与底稿 - 被审计部门对审计报告有异议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 - 审计工作底稿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11] 后续审查与移送 - 审计部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内控缺陷并进行后续审查[12] - 重大违法违规线索移送司法机关[12] 特定事项审计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1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发表意见[17] 信息审查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多方面内容[18] - 审计部检查业绩预告和快报关注会计准则等内容[18]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并披露[20]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内控审计报告与年度报告一同披露[20][21] - 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报告,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需专项说明[21]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时相同[23]
新经典(60309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07 10:01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责任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责的应将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4] 信息披露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1] - 知悉重大事项应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2] - 特定情形下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告并配合披露[12] - 泄露未披露重大信息需通知公司公告[13] 股份交易 - 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16] - 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16] 控制权转让 - 转让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16] - 转让前存在违规情形应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17] 议案与承诺 - 提出议案应考虑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19] - 应配合公司保护其他股东权利,不得限制阻挠[19] - 应保证承诺有效施行,有履约风险需提供担保[19]
新经典(6030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1] - 符合规定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行判断暂缓、豁免披露[3] 披露适用情况 - 国家秘密按规定可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况可暂缓或豁免[2][4] 披露条件与方式 - 暂缓、豁免披露需满足特定条件,涉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4]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交易所将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6]
新经典(60309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7 10:01
担保决策与审批 - 董事会是担保咨询和决策机构,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除须经股东会批准的担保外,其他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批准[11] 担保对象与条件 - 公司可为有相互担保或重要业务关系、偿债能力强且资信好的法人提供担保[5] - 产权不明等九种情况不得提供担保[9] 担保流程与管理 - 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做评估报告报董事会批准[8] - 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重大合同必要时可委托审计[15] - 财务部专人跟踪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5] 担保披露与追偿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须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应及时披露并追偿[16]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须向债务人追偿[16] 风险处置与责任 - 担保事务有风险由财务部会同多部门处置[18] - 董事等越权或怠责董事会给予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18]
新经典(6030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7 10:01
人员管理 - 兼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董事会应1个月内决定他人代行职责[5] 交易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7]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等多项指标低于对应标准[7][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不足对应标准[8]
新经典(603096)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01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于2025年8月制定[1] - 董事会负责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与执行评估[2] - 经理层负责内控制度日常运行与整改[2] - 审计部负责内控制度评价工作方案制定与实施[2] 控制活动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及收款、采购等所有营运环节[5] - 应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控制[8]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1] - 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并防范风险[13] - “提供担保”交易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4] 资金与投资 - 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规范、安全等原则并专户存储[16] - 重大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控制风险注重效益[18] 检查与监督 - 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控制度落实情况并改进[20]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内控及财务信息[20]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21] - 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1] 报告与评价 - 审计委员会对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1] - 董事会形成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1]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情况出具评价意见[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23]
新经典(60309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3] 信息管理规定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7]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7] - 非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受制度约束至公开[2] 管理机构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1] 重大事项处理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7] - 内幕信息流转涉行政管理部门一事一记[6] 登记备案工作 - 与公司签一年以上合同且人员不变的中介无需重复登记[6] - 公司每年检查登记备案工作并纳入年终考核[8] 违规处理措施 - 外部使用人违规造成影响,公司向监管机构报告[10] - 构成犯罪提请司法机关处理[10] 其他管理工作 - 董事会办公室加强对知情人教育培训[10] - 公司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0]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天津证监局[10]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规定和章程执行[11]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