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以及收购方、交易方相关人员均属知情人范畴[2] - 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内幕信息者及中介机构人员均需登记备案[2] 内幕信息定义标准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价格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3] - 具体包括重大投资行为(资产总额30%以上变动)、重大担保及关联交易[3] - 持股5%以上股东变动、重大诉讼及涉嫌犯罪调查均属内幕信息[3][4] 登记管理流程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在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通过交易所系统提交档案[6]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及参与人员并签字确认[6] - 档案需自记录日起保存至少10年且发生重大变化时需补充报送[6] 保密责任与处罚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其进行证券交易[7][8] - 员工违规将受公司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8] - 中介机构违规需承担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司法处理[9] 特殊情形处理 - 向行政管理部门常态化报送信息可免重复登记但需备案[5] - 签订一年以上服务合同的中介机构人员稳定时可免重复登记[6] - 董事会办公室日常涉及内幕信息工作时已登记人员无需重复登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