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6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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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电气(603050) -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关联方占用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以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 费用;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为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 间接地拆借资金;为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 提供情况下给控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止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三条 公司应防止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 ...
科林电气(6030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石家庄科林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科林电气(60305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 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和《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承担报告义务的重大事项报告人;重大事项 报告人负有向主管领导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 项义务,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董事会秘书可以根据信息披露的需 要,要求重大事项报告 ...
科林电气(6030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 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石家庄 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 (四)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 ...
科林电气(603050) -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和 可持续发展需要,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 ESG)工作体系,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 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 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 ESG 报告,确保 ESG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 ...
科林电气(60305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便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在公司决策中发挥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石家 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石家庄科林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 开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 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职 ...
科林电气(60305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提高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和《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人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它内容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 于年报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 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支机构及子公司负责 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 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 ...
科林电气(6030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1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 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 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以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 误导投资者。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 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科林电气(6030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公司 证券部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 1 第六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明 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杜 绝内幕交易及其他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护 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 ...
科林电气(6030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0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 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有效地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其他法律以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出席或列席股东会会 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依《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 法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