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603050) -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关联方占用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以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 费用;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为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 间接地拆借资金;为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 提供情况下给控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止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三条 公司应防止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