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6030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 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石家庄 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 (四)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