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6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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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华新材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09-22 10:11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34 号"《关 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 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胜华新材""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对问询函所列 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三年九月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 楷体(加粗) ...
胜华新材:胜华新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21 07:54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3〕63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胜华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3-08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 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详见 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胜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088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 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
胜华新材_7-3 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3-09-17 23:0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二〇二三年九月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委托,担任胜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胜华新材"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 行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 ...
胜华新材_7-1-1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09-17 23:04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募集说明书、本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订、补充 | 楷体(加粗) |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7-1-1-1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三年九月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78 号"《关 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 华新材""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
胜华新材_7-2-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2023-09-17 23:04
7-2-2-1 7-2-2-2 | 项目 | 2023 年 1-6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 | --- | --- | --- | --- | | | 月 | | | | | 总资产 | 685. 723. 41 | 640.556.50 | 468.960.92 | 327.998.84 | | 其中:货币资金 | 129.627.72 | 122,522.37 | 86,628.31 | 57,876.17 | | 营业收入 | 285.885.51 | 831,610.30 | 705.620.86 | 447.529.98 | | 净利润 | -1.532.03 | 88.830.01 | 129,873.78 | 26.036.2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2.283.29 | 84.778.85 | 95,962.65 | 79.338.03 | 7-2-2-3 | 项目 | 2024 年 | 2023 年 | 合计 | | --- | --- | --- | --- | | 预测的营业收入 | 1,405,421.41 | ...
胜华新材_7-2-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2023-09-17 23:04
项目投资情况 - 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计划投资124,277.31万元,投资进度21.21%[4] - 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计划投资61,123.63万元,投资进度46.97%[4] - 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计划投资35,640.52万元,投资进度48.86%[4] - 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东营)计划投资160,000.20万元,投资进度18.59%[4] - 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合计1,202,214.71万元[5] 资金相关 - 2021 - 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05620.8万元和831610.30万元,2023 - 2025年预测分别为1081093.39万元、1405421.4万元和1827047.83万元[47] - 2023 - 2025年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量为154008.61万元,大于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48] - 货币资金余额为129,627.7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占比91.33%,其他货币资金占比8.67%[53] - 资金缺口为808,532.33万元[65] 产品销售情况 - 2023年1 - 6月碳酸酯系列产品销量14.90万吨,单价0.53万元/吨;2022年度销量29.75万吨,单价0.84万元/吨[151] - 2023年1 - 6月丙二醇产品销量5.02万吨,单价0.78万元/吨;2022年度销量10.66万吨,单价1.12万元/吨[158] - 2023年1 - 6月六氟磷酸锂产品销量影响金额 - 7,348.98万元,影响百分点43.28%;单价影响金额 - 4,272.44万元,影响百分点25.16%[164] - 2023年1 - 6月MTBE产品销量8.60万吨,单价0.63万元/吨;2022年度销量18.83万吨,单价0.66万元/吨[166] 项目收益情况 - 22万吨/年锂电材料项目T + 3年营业收入188,876.74万元,稳定期为222,207.93万元[68] - 22万吨/年锂电材料项目T + 3年成本121,905.03万元,稳定期为140,803.83万元[73] - 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稳定期DMC液态六氟磷酸锂营业收入132736.73万元,销量21000吨;EMC液态六氟磷酸锂营业收入327172.57万元,销量49000吨[89] - 稳定期营业收入222207.93万元,营业成本140803.83万元,净利润55390.9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40.40%[86] 其他要点 - 公司处于向电解液与材料综合平台服务商转型阶段,资产投资聚焦新能源产业[200] - 2023年1 - 6月公司销售金额79527.96万元,同比下降39.47%[172] - 2023年1 - 6月公司六氟磷酸锂销售金额5357.92万元,同比下降68.44%[179] - 2023年1 - 6月公司MTBE销售金额53795.33万元,同比增长6.74%[188] - 2022年贸易业务收入大幅增加,主要因MTBE、低压液化气、甲醇等产品贸易收入增幅较大[199]
胜华新材_7-1-2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17 23:04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三年九月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16 号"《关 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 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胜华新材""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或"保荐人")、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会计师")对问询函所 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审核问询函 ...
胜华新材:胜华新材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4 09:4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胜华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 1.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会议文件。 - 1 -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 额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3 年 8 月 ...
胜华新材:胜华新材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4 09:41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7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0,090,68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9.515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 | 反对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胜华新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2023年半年报数据更新版)
2023-09-12 13:5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G18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 ) (2023 ) 178 号"《关 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发行人会计师"或"会计师"作为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胜华新材""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会计师,对 胜华新材间询函中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 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回复中涉及公司的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3 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资料,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45 亿元. 其中用 于"年产 30 万吨电解液项目(东营)"8 亿元、"年产 20 万吨电解液项目(武 汉〉"6 亿元、"22 万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