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集团(6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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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贝集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4:06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 回购价格不高于10.37元/股 [1][2]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4] - 若未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 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 [2][5] 回购资金安排 - 资金来源为回购专项贷款 已取得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提供的最高不超过1亿元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2][6][7] - 按回购金额上限8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10.37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数量约为771.45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约1.24% [5][7] - 按回购金额下限4000万元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385.73万股 [5] 股权结构影响 - 回购前总股本为621,782,040股 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激励并锁定 预计回购后股权结构比例保持不变 [7] - 若发生注销情形 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并将依法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10][13] 相关主体持股情况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 [1][8][9] - 除控股股东外 公司无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 [1][9] - 上述主体在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行为 与回购方案无利益冲突 [8] 实施授权与调整机制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回购事宜 包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章程修改等 [10][14] - 如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对回购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6] - 回购期间若股票因重大事项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 回购方案将在复牌后顺延实施 [4]
东贝集团(601956)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1 14:0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31.8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5%[1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18,709.98万元,同比增长4.05%[3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4.0%至31.87亿元人民币,其中营业收入为31.87亿元人民币[122]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3.9%至13.87亿元(2024年半年度:16.11亿元)[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1.5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60%[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34.8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46%[18] - 利润总额7581.1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40%[18] - 公司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为6381.94万元,同比下降37.02%[23] - 净利润同比下降36.1%至6298.29万元人民币[12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21.5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6%[122] -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44.0%至7209.35万元(2024年半年度:1.29亿元)[125] - 净利润同比下降44.0%至7209.68万元(2024年半年度:1.29亿元)[125] - 基本每股收益0.1102元/股,同比下降31.13%[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02元/股,同比下降31.1%[1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9%,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19]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28.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0%[65]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3%至28.68亿元人民币[122]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9%至1.29亿元人民币[122] - 支付的职工薪酬同比增长7.8%至3.84亿元(2024年半年度:3.56亿元)[128]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5.79%[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37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25.79%[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25.7%至1.37亿元(2024年半年度:6082.92万元)[1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62亿元人民币[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出扩大至2.62亿元(2024年半年度:流出7726.37万元)[12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3.4%至29.20亿元(2024年半年度:28.26亿元)[1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为-10,499,748.90元,同比下降7,067%[13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23.4%,从19,325,164.44元降至14,797,336.63元[13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加405.6%,从3,389,228.28元增至17,133,619.58元[1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117,664.31元,同比下降52.2%[13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62,183,173.64元,同比下降52.2%[1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大幅增加6,817.6%,达到829,808,405.93元[1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大幅增加864.2%,达到102,332,415.14元[130] 各业务线收入表现 - 压缩机收入228,098.01万元,同比增长3.38%[38] - 铸件收入43,719.09万元,同比增长17.07%[38] - 制冷设备收入27,172.55万元,同比减少9.94%[38]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总资产70.0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7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65%[18] - 预付款项2.1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46%[68] - 在建工程1.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85%[68]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1.84亿元人民币,同比激增9119.62%[69] - 受限资产总额3.68亿元人民币,其中货币资金3.24亿元[71] - 货币资金减少至7.43亿元,较期初10.16亿元下降26.9%[11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1.55亿元[117] - 应收账款增至19.25亿元,较期初18.92亿元增长1.8%[117] - 在建工程大幅增长至1.32亿元,较期初0.75亿元上升75.8%[117] - 短期借款增至6.17亿元,较期初5.60亿元增长10.2%[118]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激增至1.84亿元,较期初0.02亿元大幅增加[118] - 长期借款减少至2.56亿元,较期初3.98亿元下降35.8%[1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至25.14亿元,较期初24.97亿元增长0.6%[118][119] - 母公司货币资金激增至1.02亿元,较期初0.19亿元增长442%[119]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保持稳定为27.29亿元[119] - 资产总计增长3.8%至28.80亿元人民币[120] - 流动负债合计大幅增长105.8%至4.35亿元人民币[12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激增7850.0%至1.59亿元人民币[120] - 长期借款同比下降69.5%至6013.58万元人民币[12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0.4%至4.19亿元(2024年半年度:4.17亿元)[1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16,298,474.72元,达到2,513,582,670.56元[132] - 未分配利润增加6,037,031.44元,达到801,925,271.28元[132] - 公司实收资本(或股本)本期减少384,260元至621,782,040元[134][135] - 资本公积增加2,085,220元至1,050,337,141.19元[134][135] - 库存股减少1,191,206元至19,243,560元[134][135] -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204,400.85元至-1,695,815.46元[134][135] - 未分配利润减少24,624,792.11元至781,758,676.27元[134][13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1,937,026.96元至2,459,502,871.37元[134][135] -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252,925.81元至28,032,575.45元[134][135]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23,189,952.77元至2,487,535,446.82元[134][135] - 公司2025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3.86亿元[138] - 公司实收资本为6.22亿元[141] 非经常性损益 - 其他收益包含先进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抵减2491.78万元人民币[2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2511.11万元[2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投资理财产品收益为84.28万元[2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2086.71万元[22]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134.33万元[22] - 其他收益2511.11万元人民币,占利润总额比例33.12%[66] - 利息收入同比增长59.2%至242.72万元(2024年半年度:152.53万元)[125] - 投资收益同比下降44.0%至7285.32万元(2024年半年度:1.30亿元)[125] 子公司财务表现 - 黄石东贝压缩机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4.73亿元,营业收入为25.58亿元,净利润为718.2万元[76] - 江苏东贝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为1.56亿元,营业收入为4612.66万元,净利润为350.71万元[76] - 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5.12亿元,营业利润为2065.59万元,净利润为1648.53万元[76] - 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营业利润为3941.45万元,净利润为3395.66万元,营业收入为2.83亿元[76] - 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6.79亿元,但净亏损1358.17万元[76] - 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27亿元,净利润为2602.32万元,营业收入为6.82亿元[76] - 阿拉山口东洁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仅为1520.3万元,净亏损2616.15万元[77] - 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68亿元,营业收入为5.86亿元,净利润为2876.66万元[77] 业务运营与市场动态 - 公司研发的新型智能扁平化压缩机高度降低26%,重量减轻12%以上[33] - 2025年501-550L容积段冰箱中十字四门与法式多门合计占比超八成[32] - 平嵌冰箱市场份额从2023年12.0%升至2025年52.1%[32] - 新能效国家标准GB 12021.2—2025将于2026年6月1日实施[33] - 除湿机新国家标准GB/T 19411-2024于2024年5月实施[34] - 2025年上半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562.1万辆和1,565.3万辆,均实现两位数增长[37] - 新能源汽车销量693.7万辆,同比增长40.3%,占汽车总销量44.3%[37] - 蜜雪冰城门店总数达40,468家,近一年净增超10,000家[35] - 公司BLDC洗衣机电机样机能效提升40%(洗涤)和20%(脱水)[40] - 制冷设备业务订单整体交付率达97%,外贸周期压缩至35天内[43] - 铸件业务气缸座错模率降至2.83%,废钢合金超标比率降至1.23%[45] - 预计减碳2600至3000吨[46] - 自主研发VBF系列超高效变频压缩机COP值达2.15-2.18,远超国家标准1.9[50] - 压缩机材料整体用量节约15%至20%[50] - 高端智能制造项目生产效率提升30%,成本减少40%[53] - 首款BLDC洗衣机变频电机样机洗涤能效提升40%,脱水效率提升20%[51] - 深冷压缩机最低制冷温度突破至零下200℃[51] - 公司入选全国压缩机行业智能工厂标准应用试点,为工信部认定的59个试点项目之一[52] - 公司成为湖北省第一家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两业"融合试点单位[52] - 产品远销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58] - 公司拥有德国VDE和中国CNAS认可的实验室,产品通过VDE、TUV、UL、CE、KC等认证[58]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铜、铝等[78] - 公司产品外销比例较高,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可能导致汇兑损失[79] 承诺与公司治理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履行期限至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东贝集团且东贝集团保持上市地位期间[87] - 承诺方包括汇智合伙、兴贝机电、东贝集团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87] - 承诺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履行期限为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东贝集团且东贝集团保持上市地位期间[87] - 承诺方汇智合伙和兴贝机电承诺不从事与东贝集团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87]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87] - 承诺方保证不利用在东贝集团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87] - 承诺方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东贝集团资金、资产的行为[87] - 若违反承诺导致东贝集团或其他股东权益受损,承诺方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87] - 所有承诺在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东贝集团且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87] - 报告期内承诺事项均得到及时严格履行[87] - 承诺人及控制企业发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需30日内书面通知东贝集团[88] - 东贝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承诺人控制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职务[88] - 东贝集团财务人员禁止在承诺人控制企业兼职或领取报酬[88] - 东贝集团需建立独立财务会计部门和核算体系[88] - 东贝集团及其子公司需独立开设银行账户[88] - 东贝集团需依法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88] - 承诺有效期持续至东贝集团保持上市地位期间[88] - 承诺人违反承诺需赔偿东贝集团一切实际损失[88] - 东贝集团有权收购承诺人竞争性业务中的股权资产[88] - 东贝集团财务决策不受承诺人资金使用干预[88]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91] - 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情况[91] -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92][93][94][95]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90]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90]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89]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89]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滥用公司资产进行无关投资[89] - 公司承诺保持资产独立完整且不被占用[89]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89] 担保和募集资金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79亿元人民币[97] -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为20.79亿元人民币,占净资产比例81.99%[97] -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金额为2.41亿元人民币[97]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8.11亿元人民币[97] - 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77亿元人民币[99] -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总额为5.78亿元人民币,投入进度100.25%[99] - 年产100万台大规格商用制冷压缩机项目投入进度100.12%,实现效益6,985.05万元[102] - 年产400万台高柔性智能压缩机生产线扩建项目投入进度100.03%,实现效益2,479.77万元[102] - 年产660万台高效环保节能变频电机项目投入进度100.24%,实现效益4,732.48万元[102] - 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投入进度100.49%,实现效益4,139.97万元[102] - 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异常、变更用途或违规占用情况[105] 股东和股本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106]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期初限售股数为3,153,990股,报告期解除限售2,988,540股,期末剩余限售股数为165,450股[10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2,354户[110] - 第一大股东黄石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93,190,042股,占总股本比例47.15%,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104,550,000股[112] - 江苏洛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249,958股,占总股本比例1.33%[112] - 股东朱定芳持股5,345,400股,占总股本比例0.86%[112] - 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600,642股,占总股本比例0.58%,报告期内减持30,000股[112]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持股1,482,575股,占总股本比例0.24%,报告期内增持820,673股[11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黄石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3,190,042股[112] 综合收益和分配 - 综合收益总额为63,144,252.6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部分为68,376,551.21元[132] - 综合收益总额为98,271,029.2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部分为99,527,215.04元[134] -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金额为124,356,408元[134] - 公司2025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7209.68万元[13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向股东分配利润6217.82万元[13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29亿元[13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向股东分配利润1.24亿元[139] 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基础 - 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148] - 公司财务报表编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145]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147] - 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标准为金额占净利润5%或性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149] - 重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标准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150]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标准为500万元人民币以上[150] - 重要子公司标准为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10%以上[150] - 重要费用化研发项目标准为发生额占研发费用2%以上[150] - 其他重要资产/负债类项目标准为单项金额占净资产总额0.5
东贝集团(601956)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4:0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七天、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2]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要点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3] - 相关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高管薪酬计划须提交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9]
东贝集团(601956)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4:04
战略决策委员会构成 - 由三至五名公司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七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12]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3] 会议记录与披露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5] - 董事会年度报告应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16] 议事规则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等条件满足生效,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18][19]
东贝集团(601956)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4:04
ESG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3] ESG 管理原则 - 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遵循与战略融合等原则[5][6] ESG 组织架构 - 董事会是 ESG 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8] - ESG 工作组由总经理任组长[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ESG 日常工作和报告编制[8] ESG 工作推进 - 公司可聘请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推进 ESG 工作[10] ESG 报告披露 - 公司按要求编制 ESG 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3]
东贝集团(601956)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4: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1,616,590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2,161.659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2,161.659万股[17] 股权结构 - 黄石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3,190,073股,持股比例97.73%[17] - 江苏洛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809,927股,持股比例2.27%[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多项权利[32] - 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6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4]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其他 - 公司设立党委,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专职副书记,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9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3]
东贝集团(601956)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4:04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的秩 序, 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 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
东贝集团(601956)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4:04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属内幕信息[6] 影响债券交易因素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内幕信息管理 - 涉及重大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名单[13] - 知情人获悉内幕信息3个交易日内交登记表备案[13]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13]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及时报送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17]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并保密[19] - 拒绝无依据外部单位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0] - 按法规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知情人并提醒保密[20]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1]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2] 违规处理 - 公司自查内幕交易行为并按情节处罚报证监局备案[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按情节处罚,严重的要求赔偿或移交司法[31] - 持股5%以上股东等违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作为信息披露补充[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东贝集团(601956)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4:04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指定联络人。 第五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 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 ...
东贝集团(601956)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4:04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为。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 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 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谨慎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