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精工(6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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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审批规则 - 对外财务资助须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5] - 四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5] - 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相应比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7] 资助管理 - 与资助对象签协议,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6]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7] - 继续向同一对象资助视同新行为,重新报批[7] 信息披露 - 如实披露资助事项,特定情形及时披露[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等工作[12] - 审计部负责合规监督检查[12]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4]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5] 会议通知 - 召集人7日内签发通知[12] - 证券部会前3日送达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3] 委员履职 - 连续两次未出席或一年内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定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每位委员一票表决权[15] 会议记录与材料 - 证券部制作会议记录[21] - 纪要发送给相关人员[22] - 材料按档案制度保存[28]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制度规范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遵循合规等原则[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管理对象与内容 - 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8]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内容[7][8] 工作开展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工作[8]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专人负责[9]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人员职责与素质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4]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和专业知识[15] 培训与信息管理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7] - 以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代替信息披露[17]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17]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7]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定义 - 直接持股超50%或表决权影响大的为控股股东[3] - 非股东但能控制公司行为的为实际控制人[3] 合规与监管要求 - 促使公司遵守法规和章程,接受上交所监管[4] - 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4] 公司独立性维护 - 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7][8][9][12]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0] 股份与信息披露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及时告知并配合披露[17] - 境外披露重大信息时境内同步披露[25] 控制权转让 - 转让前调查受让人,处理违规情形[22] - 转让时协调新老股东,确保平稳过渡[23] 议案与股东权益 - 提出议案考虑对中小股东利益影响[25] - 配合保护其他股东权利,不限制阻挠[25] 承诺与赔偿 - 对高风险承诺提供担保并披露变化[25] - 违法时用股权等赔偿中小投资者[25] 人员职责 - 董监高促使控股股东遵守规定[26]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5] 任期规定 -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会议通知 - 召集人应在7日内签发会议通知[11] - 证券部应提前3日书面送达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3] 履职与会议要求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或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4] - 会议需3名以上委员出席,决定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形式与职责 - 会议可多种形式,特殊情况可通讯表决[15] - 董事会秘书协调工作,证券部负责记录和材料保存[17][21]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 《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 ...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对外投资分类 - 分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可随时变现,长期不准备变现[2] 对外投资类型 - 包括股权投资、收购资产、股票基金投资等[2]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议标准为交易指标占比10%以上且部分有金额要求[8][9] - 股东会审议标准为占比30%或50%以上且金额要求更高[8][9] 投资处置 - 可在经营期满等情况回收,有悖方向等情况转让[11][14] - 处置长期投资需财务部会同评估[18]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披露,董秘办理,子公司配合[13][15][21][24]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 差价结算。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 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 ...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49
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董[5]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需2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5]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8]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8]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9] 资金使用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0]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收回公告后才可再开展[12]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14]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14] 节余资金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3]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用于非募投项目,参照改变用途履行程序及披露[23]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23] 监督检查 - 公司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并报告审计委员会[25] - 公司董事会半年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5] - 保荐人或独董至少半年现场调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5] - 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董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6] - 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专项报告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意见[27]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49
会议召集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5]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5]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送达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送达[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需2/3以上董事出席[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出席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提案表决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15]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16]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6]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18] 委托出席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不得接受独立董事委托[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及其他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9] - 记录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方式、提案、表决等内容[20] 决议形成 - 现场会议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决议,与会董事当场签署[22] - 非现场会议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部会后一日内整理记录形成决议,董事收到后签字并一日内送交秘书[22] 意见处理 - 董事对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可签字时书面说明,必要时报告监管部门或发表公开声明[22] 责任承担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弃权不免责[22] 公告披露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3] 规则修改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