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定义 - 直接持股超50%或表决权影响大的为控股股东[3] - 非股东但能控制公司行为的为实际控制人[3] 合规与监管要求 - 促使公司遵守法规和章程,接受上交所监管[4] - 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4] 公司独立性维护 - 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7][8][9][12]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0] 股份与信息披露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及时告知并配合披露[17] - 境外披露重大信息时境内同步披露[25] 控制权转让 - 转让前调查受让人,处理违规情形[22] - 转让时协调新老股东,确保平稳过渡[23] 议案与股东权益 - 提出议案考虑对中小股东利益影响[25] - 配合保护其他股东权利,不限制阻挠[25] 承诺与赔偿 - 对高风险承诺提供担保并披露变化[25] - 违法时用股权等赔偿中小投资者[25] 人员职责 - 董监高促使控股股东遵守规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