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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环境(6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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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环境: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17:34
权益变动情况 - 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3 35%增至54 02%,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1][2] - 德润环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11,395,678股,占总股本0 68%,增持金额96,236,931元 [2] - 德润环境当前持股747,494,678股,占总股本44 71%,较增持前增加1,113,878股 [2] 增持计划进展 - 德润环境自2025年5月22日起12个月内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继续增持 [1] - 截至2025年6月24日增持计划已完成过半,累计增持0 68%股份 [2] -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剩余增持计划 [2] 股东结构及资金来源 - 一致行动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保持0 37%不变 [2] - 德润环境增持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未使用杠杆融资 [2] 控制权影响 -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 本次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义务 [1]
三峰环境(601827) -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25 10:02
权益变动 - 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3.35%,后为54.02%[4] - 德润环境变动前持股44.04%,后为44.71%[8] 增持情况 - 2025年5月22日德润环境增持256,300股,计划12个月内继续增持[6] - 截至2025年6月24日,累计增持11,395,678股,占总股本0.68%[6] - 截至2025年6月24日,增持金额累计96,236,931元[6] 其他股东持股 - 重庆水务环境与西南证券合计持股由892,156,063股增至903,295,441股[7] - 重庆水务环境持股比例均为8.94%,西南证券均为0.37%[8] 风险提示 - 德润环境增持计划可能因资本市场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10]
三峰环境(601827) -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峰环境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4 11:00
股东会安排 - 2025年6月3日决定于6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6] - 6月4日公告召开股东会通知,6月5日公告会议资料[6] - 表决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股权登记日为6月19日[7] - 现场会议6月24日14点30分在公司总部101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24日[7]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表共272人,代表股份1,273,530,254股,占比76.1711%[9] 议案表决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数1,272,262,854股,占比99.9004%[14]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14]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预算的议案》,同意票数1,272,241,954股,占比99.8988%[15] - 《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票数1,272,240,854股,占比99.8987%[15]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15]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数1272507554,比例99.9196%[17] - 《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数1271773954,比例99.8620%[17] -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数1272226752,比例99.8976%[1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数1266137354,比例99.4194%[18]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数1266156654,比例99.4210%[18]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数1266071354,比例99.4143%[20] - 中小投资者A股普通表决,同意票数89116576,比例98.4525%[17] 结果说明 - 股东会表决结果符合规定,合法有效[20] -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1] - 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盖章签字后生效[22]
三峰环境(601827)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24 11:00
会议信息 - 2025年6月24日在重庆召开年度股东会[2] - 272人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1273530254股,占比76.1711%[2] 议案审议 - 多项2024年度报告及预算议案同意票数占比超99%[4][6][7] - 现金分红议案获不同持股比例股东高票同意[9] 其他 - 见证律所及律师[11] - 律师认为会议合法有效[11] - 公告2025年6月25日发布[12]
三峰环境: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6-04 09:12
公司经营业绩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约59.91亿元,归母净利润约11.68亿元,同口径分别增长0.30%和7.08% [2] - 生活垃圾处理总量超过1500万吨,同比增长7.42%,总发电量59.57亿度,同比增长8.4% [2] - 电厂运营收入38.40亿元,同比增长5.29%,工程建造收入19.18亿元,同比下降13.93% [16] - 资产负债率从55.82%降至50.21%,净资产增长5.85%至118.24亿元 [15][16] 市场拓展与创新 - 新签东南亚市场项目8项,合同总金额超8亿元,污水处理及直饮水设备供货合同35项,总金额超2亿元 [2] - 成立创新研究院,发布"星火计划",有效专利授权达340项 [2] - 全面推进AI智慧焚烧,以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技术提升运营效率 [7] 财务与资本运作 - 2024年派发现金股利3.94亿元,占归母净利润33.78%,2025年拟每10股派2.45元,合计4.10亿元 [6][19][20] - 计划申请不超过39.85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业务 [21][22] - 拟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9.96亿元担保,其中全资子公司4.16亿元,控股子公司0.79亿元,参股公司5.01亿元 [23][24][25] 公司治理改革 - 取消监事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优化治理结构 [31][32] - 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33][34] - 2024年董事会审议重大议案52项,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14次 [4][5] 2025年发展计划 - 国内聚焦县域市场突破和投资并购,国际重点拓展设备销售、工程总包和运营管理项目 [7] - 计划完成垃圾处理约1521.80万吨,固定资产项目投资9.30亿元,股权项目投资4.81亿元 [17] - 深化国企改革,启动"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8]
三峰环境(601827)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06-04 09:00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59.91亿元,同比降0.59%,剔除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0.30%[9][36][37] - 2024年归母净利润11.68亿元,同比增0.20%,剔除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7.08%[9][36][37] - 2024年营业成本40.03亿元,同比降2.66%[36] - 2024年利润总额13.86亿元,同比增1.88%,剔除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8.87%[36][37] - 2024年净利润12.23亿元,同比增0.59%,剔除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7.37%[36][37] - 2024年末资产总额237.47亿元,同比降6.07%[36] - 2024年末负债总额119.24亿元,同比降15.51%[36] - 2024年末净资产118.24亿元,同比增5.85%[36] - 2024年资产负债率50.21%,同比降5.61个百分点[36]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3%,同比降0.84个百分点,剔除一次性因素同口径下降0.14个百分点[36][37] - 2024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3亿元,同比降269.30%[37] - 2024年电厂运营收入38.40亿元,同比增5.29%[38] - 2024年工程建造收入19.18亿元,同比降13.93%[38] - 2024年垃圾收运收入2.21亿元,同比增52.80%[38]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0.54亿元,同比降13.42%[39]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 -5.41亿元,净流出同比减12.31亿元[39]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 -25.27亿元,净流出同比降25.23亿元[39] - 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4.46亿元[47] 用户数据(业务量) - 2024年生活垃圾处理总量超1500万吨,同比增长7.42%[9] - 2024年总发电量59.57亿度,同比增长8.4%[9] 未来展望 - 2025年实施国内与国际双轮驱动战略[16] - 2025年36个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完成垃圾处理约1521.80万吨[40] - 2025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预算1.4亿元,其中氢氧化钙采购预算8000万元[40] - 2025年预计固定资产项目投资9.3亿元,股权项目投资4.81亿元[4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截至2024年底,有效专利授权达到340项[1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在东南亚等地区新签市场项目8项,合同总金额超8亿元[9] - 2024年新签污水处理及直饮水设备供货等合同35项,总金额超2亿元[9] - 2024年完成几家重要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向关联企业转让清扫保洁业务[12] 其他新策略 - 2025年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79]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文件于2025年6月4日在法定信披平台公开披露[80][84][87] 利润分配 - 2024年拟以16.72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2.4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4.10亿元,占归母净利润比率约35.07%[48] - 2024年派发现金股利约3.94亿元,占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比例达33.78%[14] 资金相关 -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9.85亿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53] - 公司拟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9.96亿元的担保,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59] 会议相关 - 2024年董事会召开会议12次,审议通过重大议案52项[10] - 2024年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10] - 2024年董事会召集年度股东大会3次,提交议案16项,相关议案均获通过且决议有效执行[13] - 2024年监事会召开会议6次,审议议案17项[25] - 2024年监事参加股东大会3次、列席董事会会议12次[27] 报告相关 - 2024年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共四项定期报告[10] - 2024年天健所为公司年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9] 审计机构 - 2025年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年报审计费用17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8万元,合计202万元[68]
三峰环境(601827)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03 10:31
上市与股权结构 -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78,268,000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7,193.33万元[7] - 重庆德润环境持股56.6230%,中信环境投资持股15.5970%等[12] 股份交易限制 - 收购股份特定情形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事等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25%[1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91]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独立董事需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9]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专项意见[99] 利润分配与报告披露 - 公司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中期报告[11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0]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41] - 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5]
三峰环境(601827)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3 10: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出现特定6种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召开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15]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1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1] 股东会相关比例 - 股东会作出决议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或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32]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关联事项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31] 其他规定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变更股东会召开时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9] - 会议休会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小时[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4] - 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25]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9]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40] - 本规则“以上”“以内”“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并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40]
三峰环境(601827)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03 10:3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 董事履职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7]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超会议总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披露[7]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7] - 董事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内不当然解除[8] 董事会职权 -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9] -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9] - 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9]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审议[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总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1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长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战略研讨或评估会[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7] - 定期会议10日前通知,临时会议紧急可用电话或口头通知[18]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委托出席会议[20] - 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临时董事会,推举一名董事提议案[21] - 会议有2项以上提案应逐项审议、表决[22]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意见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对外担保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8]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书面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董事信息、议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 - 议案形成决议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3] - 董事长负责督促、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并通报[3] - 每次开会董事长责成专人报告以往决议执行和落实情况[3] 责任承担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规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3]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以下”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6]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并负责解释[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施行[6]
三峰环境(60182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03 10:30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2] - 明确独立董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股东会细则,细化内部审计规定[2] - 原注册资本167,826.8万元,修订后为167,193.33万元[4] - 原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修订后执行事务董事为法定代表人[4] - “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表述[3]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1,678,268,00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5] - 已发行股份数1,671,933,300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党组织相关 - 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5年,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安排[8][9] - 党委成员一般5至9人,不超过11人,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或2人[10] - 党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须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11]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决策[12] 股东相关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8]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1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8]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4]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因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形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2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2]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47]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7]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7]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48][4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