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6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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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4-04-08 09:44
募资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13.51亿股A股,发行价2.96元,募资39.99亿元,净额39.91亿元[3]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拟用于4个项目,合计40亿元[6] 项目资金调整 - 南沙集装箱码头堆场三期项目节余3.06亿元,拟用于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项目[2][4] - 筒仓三期项目募集资金将由12亿增至15.06亿元[7] 项目进展与审议 - 堆场三期项目2023年5月竣工验收[4] - 2024年4月7日会议通过节余资金调整议案[8] 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调整利于资源配置,符合战略[10] - 保荐机构对调整事项无异议[10]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2024-04-08 09:4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三)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 利,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贷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08 09:44
人员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超660人[2] 业务收入 - 2022年度业务收入39.35亿元,审计业务29.34亿元,证券业务8.89亿元[3] 审计项目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3] 处罚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近三年,公司受行政处罚1次等[4] - 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3次等[4] 其他情况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12] - 在28个城市及香港特区设100个分支机构[1] - 2023年审计重大会计事项沟通有解决方案[7] - 2023年审计重大会计事项达成一致无分歧[7] - 针对公司制定2023年度审计方案满足披露要求[9]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08 09:44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业务收入39.3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4] - 2022年完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4.6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7家[4] - 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274.6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2.96万元,合计307.65万元[6]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超660人[2][4]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上市公司4家,质控复核人超5家,签字注册会计师4家[5][6] 合规情况 - 近三年执业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2次、自律措施2次、纪律处分0次[4] - 35名从业人员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管措施12次、自律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 其他信息 - 2024年4月7日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7] - 注册资本3600万元[2]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4] - 2024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确定[6][7]
广州港: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08 09:44
资金往来数据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反映占用实质科目期初余额15.66万元,累计发生1292.89万元,偿还1308.55万元,期末余额0.00万元[8]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0.12万元,累计发生7.97万元,偿还7.53万元,期末余额0.56万元[8]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1.58万元,累计发生3001.92万元,偿还2794.16万元,期末余额229.34万元[8] 各公司应收账款变化 - 广州港国际航运中心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0.00万元[8] - 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0.00万元[8] - 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0.00万元[8] - 广州港颐康医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61.28万元[9] 部分公司金额差值 - 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其他反映占用实质科目差值61.93,应收账款差值94.91[10] - 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反映占用实质科目差值32.96,应收账款差值9.00[11] - 广州太古仓码头游艇发展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差值94.97[11] 各公司款项金额 - 广州海港物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变为14.36,其他应收款变为25.80,预付款项变为2.02[10] -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变为9.63,其他应收款变为32.09[10][11] - 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他反映占用实质科目金额55.15[12] 总计款项数据 - 总计应收账款15317.94,其他应收款125682.51,预付款项129185.15,经营性往来差额11815.30[15] 部分公司款项增加 -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增加1888.41,其他应收款增加543.71[14] - 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增加548.97[14] -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增加38.39[14]
广州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08 09:43
中国国际会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广州港股份 2023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958号)核准,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公司 向十六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351.351.351 股〈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96元,共计 募集资金人民币 3,999,999,998.9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04-08 09:4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广州港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 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了广州港财务公司 2023 年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财务报表(经审计),对广州 港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 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州港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广州港财务公司注册成立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是经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8、410 号 201 部分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8H244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3FE7B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港集团")出资 51,000 万元,占比 51%;公司出资 48,000 万元,占比 48%,广州金航 ...
广州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08 09:43
中国国际会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8 号)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股份"、"公司"或 "发行人")获准向十六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51,351,351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2.96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广州 港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广州港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未使 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 导责任。 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08 09:43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 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7 日 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 2706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 (五)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和上海证券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4-04-08 09:43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5] 关联交易 - 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关联交易有效表决总数,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5] - 重大关联交易指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2] - 单项交易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关联法人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额度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21][34]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与单独或合并持股超5%股东无利害关系,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等工作经验[7] - 部分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如直接或间接持股超1%股东等相关人员[8]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9][3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被提请撤换等[1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部分需全体同意[12] - 独立董事在部分委员会成员中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13] 交易决策 - 单个标的低于10000万元收购或出售资产等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决策[20][33] - 单项及其相关配套项目累计投资额低于10000万元且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决策[20][33][34] - 单项1亿元以下公司为自身债务设定的资产质押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20][34] - 同一类别下,单项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委托理财等业务[20][34] - 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500万元的对外捐赠或赞助、赠与资产[21][34]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22] - 三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如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22]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不同,如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占比80%[2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特别决议 - 公司在一年内单次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9]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32]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可设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3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35]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36]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3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