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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务(60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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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投资者活动记录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2024-05-10 10:09
公司概况 - 公司简称:江南水务 [1] - 公司代码:601199 [1] - 公司全称: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活动类别: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2] - 参与单位及人员: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全体投资者 [2] - 时间:2024年5月10日15:00-16:30 [2] - 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2] - 上市公司参加人员:董事长华锋、总经理池永、财务总监陆庆喜、独立董事沙昳、董事会秘书宋立人 [2] 市值管理计划 - 2024年度市值管理计划: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目标,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业绩说明会、公司网站等多种渠道传递投资价值,增强市场及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可 [2] 行业地位 - 行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 - 行业规模:不靠前 [2] - 盈利水平:排名靠前 [2] - 同类上市公司:首创环保、武汉控股、重庆水务、洪城环境、国中水务 [2] 信息披露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 -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 [3]
江南水务(60119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08:09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6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11.8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33%[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95,448,559.88元,同比增长0.6%[20] - 净利润为84,118,512.26元,同比增长14.3%[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118,512.26元,同比增长14.3%[2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34,968,294元,同比增长2.2%[3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39,973,711元,同比增长106.6%[3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44.2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7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主要由于自来水部分代收费在本年二季度上缴[6]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442,139.80元,同比增长50.7%[2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855,831元,较去年同期的-16,550,497元大幅改善[33]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961,342.36元,同比减少187.7%[2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341,439元,较去年同期的-162,124,480元有所改善[34]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519,914.35元,去年同期为-254,000.00元[25] 资产与负债 - 总资产为61.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8.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3%[4] - 公司货币资金从2023年12月31日的1,016,371,006.08元减少至2024年3月31日的698,145,368.21元[14]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023年12月31日的269,760,250.83元减少至2024年3月31日的61,501,574.98元[14] - 公司应收账款从2023年12月31日的187,956,889.52元增加至2024年3月31日的202,075,390.58元[14] - 公司存货从2023年12月31日的49,607,338.97元增加至2024年3月31日的61,578,520.90元[14]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从2023年12月31日的2,055,860,038.78元减少至2024年3月31日的1,512,659,761.65元[14] - 公司长期应收款从2023年12月31日的900,290,610.15元增加至2024年3月31日的918,367,172.42元[14] - 长期股权投资为825,410,117.53元,同比增长303.1%[15] - 固定资产为1,530,922,328.23元,同比下降2.6%[15] - 在建工程为141,091,825.76元,同比增长30.4%[15] - 无形资产为1,059,648,848.87元,同比下降1.4%[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648,946,832.53元,同比增长15.1%[15]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03,235,229.24元,同比下降8.3%[25] - 2024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为461,931,858.83元,同比下降38.7%[27] - 2024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为22,889,681.98元,同比增长22.9%[27] - 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667,892,911.78元,同比下降43.1%[28] - 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934,975,217.63元,同比增长16.0%[28] - 2024年第一季度应付账款为1,279,813,029.69元,同比增长8.6%[29] - 2024年第一季度未分配利润为1,681,221,185.99元,同比增长2.4%[29]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96,327,23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34] 股东与股权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为29.18%[8]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持股28,235,227股,占比3.02%[8] - 公司持有江阴银行股份141,819,494股,占总股本的5.76%[12]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购买江银转债并实施转股成为江阴银行股东[11] 其他财务数据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99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23%[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99元/股,同比增长14.2%[2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154.44万元人民币[5] - 对外捐赠金额为109.16万元人民币[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1,036,930元,同比下降44.7%[3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收益为19,337,609元,同比增长353.1%[3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息收入为21,989,607元,同比下降5.4%[32]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4 10:58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活动,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 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 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 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 ...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4 10:56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4.37%,营收占比93.05%[8]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6][17]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将完善内控、规范执行、健全监督等[20]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分重大、重要、一般,有定量标准[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分重大、重要、一般,有定量标准[15]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4 10:56
债券代码:252240 债券简称:23 江南 01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修改)》《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江苏江南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 | --- | --- | | 1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 |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24 10:56
投资分类与原则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3] - 投资决策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经营宗旨等原则[5] 审批规定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8][9]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11][12] - 除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3] 信息披露 - 若交易标的为股权,公司应披露标的资产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报[12] - 公司购买或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满足条件可免于披露审计报告[14]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5] 关联交易与委员会职责 - 关联交易按《上市规则》等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15][1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评估重大投资项目并监督执行进展[18] 额度预计与期限 - 公司可对未来12个月内证券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6]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对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将投资预算纳入预算管理体系,协同办理出资等相关工作[20] - 法务职能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协议等的法律审核[2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相关文件资料归档和保管[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事前效益审计和定期审计[20] 投资实施与控制 - 短期投资计划需按规定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22] - 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控制现货与衍生品匹配,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25] 长期投资分类 - 长期投资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30] 项目报告与核算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投资管理部门每季度向公司领导报告项目情况[33]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39] 检查与监督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39]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9] - 公司可向被投资单位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39] - 投资资产由内部审计等人员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40] 投资收回与转让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42]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43] - 对外投资转让需总经理会同多部门提报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43] 子公司信息管理 - 子公司信息应及时报董事会秘书,内幕信息知情人须保密[47]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沙昳)
2024-04-24 10:56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5][6]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7] - 2023年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7] - 2023年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7]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7] 人事变动 - 2023年7月提名马健峰为副总经理候选人并聘任[19] - 2023年11月提名尤勇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补选[19][20] 战略与制度 - 2023年7月调整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并通过工作细则[7] 关联交易 - 2023年4月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认可意见[12] - 2023年9月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认可意见[12] 其他 - 报告期内公司等遵守承诺,无变更豁免情况[13]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被收购情况[13] - 独立董事认为财务数据真实准确[14] - 会计师事务所和独立董事认可内部控制[15] -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审计服务机构[16] - 审核董高薪酬认为方案合理[21]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为公司提供建议[22]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红)
2024-04-24 10:56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2018 年 9 月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 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简历如下:林红,女,1965 年 7 月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一级律师。曾任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阴市律师事 务所律师;无锡暨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春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江南水务 独立董事;江苏信卓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 议案讨论和表决,为董事会的科学、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的独立 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4-24 10:56
(经 2024 年 4 月 23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为目的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其中,控股子公司指: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的 子公司; (三)公司持股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参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 ...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4 10:56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将审计机构由公证天业变更为中兴华[4] - 变更议案已获董事会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4] 新审计机构情况 - 2023年末中兴华合伙人189人、注会969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489人[6] - 2022年度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6]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6] -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7] - 近三年中兴华受行政处罚2次、监管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7] 审计费用 - 2024年度审计费用48.80万元(含税),较2023年降21.2万元,同比降30.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