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6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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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盐集团(60106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2-04 08:16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所有资金往来[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需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6] 资金占用限制 - 控股股东等不得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占用公司资金[7]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7] - 非公司高管或员工的关联方不得借支或报销费用[8] 责任与管理 - 董事会为资金往来责任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部门应定期自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1] 资金清偿与追责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4] - 董事等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或担责[16]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给公司造成影响将处分责任人[17]
江盐集团(60106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4 08: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规范披露行为[2]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依法暂缓或豁免披露[5][7] 管理流程 - 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需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归档[9] - 内部管理程序需填表格交董事会办公室,保管十年[10][11] 后续要求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登记材料[12]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2]
江盐集团(6010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4 08: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 - 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5] - 近36个月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比例与选举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不少于三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与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上市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其他规定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21]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执行[30]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0]
江盐集团(6010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4 08:1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 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 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江盐集团(6010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08:1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 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 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 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 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情形时 ...
江盐集团(60106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4 08:1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省盐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 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 的考核。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 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
江盐集团(6010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4 08:1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规 范和透明。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七) 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违约责任 ...
江盐集团(6010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2-04 08:16
工作原则与目的 - 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5]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工作方式与渠道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11]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1]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并及时回复投资者[13] - 为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现场参观提供便利[16] 调研与会议要求 - 接受调研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接受调研需形成书面记录,人员签字确认,具备条件可录音录像[17] - 股东会为股东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9]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21] - 存在特定情形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3] 信息管理与职责 - 各部门、子公司发布宣传报道应加强信息审核管理[2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八项主要职责[27] 档案与生效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1]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5]
江盐集团(6010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4 08:16
对外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9] - 公司一年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 担保额度预计与调剂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以下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12个月拟提供担保对象及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时,合营或联营企业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11] 其他制度规定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9] - 公司建立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19] - 印章保管人员按制度管理印章并拒绝违规使用[19] - 印章保管或使用异常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1]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2]
江盐集团(6010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4 08: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应当将 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公司的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 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重要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指定联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