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6010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盐集团江盐集团(SH:601065)2025-12-04 08: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应当将 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公司的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 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重要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指定联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