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601065) - 内部审计制度
江盐集团江盐集团(SH:601065)2025-12-04 08:1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省盐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 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 的考核。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 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