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6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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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盐集团(60106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4 08:3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说明理由和变更后时间[10] -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及时公告变更说明理由并明确变更后时间[10] 报告审计与审核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47]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有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4] 报告确认与审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可投反对票或弃权票[12] - 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性等,审核时可投反对票或弃权票[12] -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视为未审议通过[15] 业绩预告与审计意见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并披露[16] 重大资产与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2]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2]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需披露[22] - 重大事项触及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知悉事件发生等时点需及时披露[23] - 公司在规定时间无法披露重大事项详细情况,可先发提示性公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公告[24]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发通知[30]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30]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会决议披露前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3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对特定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提案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二个交易日发公告说明原因[3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7]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关联交易[40][4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4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负责人[5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50] - 公司重大信息披露前需征求董事会办公室意见[51]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和内幕信息保密及补救工作[51] - 公司公开计划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52]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53] 豁免披露 - 公司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53]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3] 内控与信息公开 - 公司应按国家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55]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56]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严重时担责[6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5][66]
江盐集团(60106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2-04 08:31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并披露[5] - 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关联对外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相应通过并提交股东会[5] 资助限制与要求 - 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资助,特定情形除外[4] - 应签署协议约定金额等内容[7] - 如实披露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8] 资助管理分工 - 法务等部门负责风险调查[10] - 财务部门负责手续办理等[10] - 内审部门负责合规监督[10]
江盐集团(6010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08:3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1] 重大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或超3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或超3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超3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超3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超3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超3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10]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21] -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21]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认可[22]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会会议实行记名表决,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25]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26]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7]
江盐集团(601065)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版)
2025-12-04 08:31
公司上市与股权结构 - 2023年3月16日公司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277.6079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4277607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5] - 公司设立时,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000.0000万股,持股比例46.92%[14] - 公司设立时,宁波信达汉石龙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724.4733万股,持股比例22.81%[14] - 公司设立时,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889.7893万股,持股比例9.13%[14] - 公司设立时,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241.4911万股,持股比例7.60%[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与股东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董事会与董事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8]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70] -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少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70] - 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不少于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71]
江盐集团(601065) -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成员的公告
2025-12-04 08:30
董事会调整 - 公司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成员议案[1] - 董事会下设审计等四个专门委员会[1] 委员会成员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依法选举并协助履职[2] - 相关授权和规程由董事会依法规制定或修改[2]
江盐集团(601065) -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12-04 08:30
人事变动 - 张露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1] - 公司聘任王宇昕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1] 人员信息 - 王宇昕出生于1986年12月,有中级经济师(金融)证书[3] - 王宇昕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未持股,无关联关系及不良情形[3] 联系方式 - 王宇昕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为0791 - 86370379[1] - 王宇昕证券事务代表电子邮箱为jydb_office@163.com[1]
江盐集团(601065)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2025-12-04 08:30
业绩相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6.576亿元,净额15.5083272852亿元[3] - 2023 - 2024年累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358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占比59.56%[9][10]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超募资金余额25213.06万元[10] 项目相关 - 新项目为江西晶昊盐化年产100万吨MVR盐钙联产工程,总投资75774.9万元[2] - 项目预计2027年底前投产,达产年平均营业收入44247.8万元/年[2] - 项目生产100万吨/年精制盐,副产25万吨/年二水氯化钙[18][20] - 项目总投资收益率9.63%,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8.75年[20] 资金投向变更 - 涉及变更投向总金额8643.99万元,占比5.57%[5]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34074.37万元,含原项目8861.31万元和超募25213.06万元[2] - 原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未实施,未投入资金[14] 项目进展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项目投资议案[25] - 公司已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相关证书及批复并通过专家审查[25] - 变更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26][28]
江盐集团(601065) - 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2025-12-04 08:30
管理层变动 - 公司总经理杨小军到龄退休不再任职[1] - 2025年11月11日披露总经理离任公告[1] - 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董事长万李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1] - 代行期限至聘任新总经理之日[1] - 公告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3]
江盐集团(601065) - 关于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4 08:3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董事会组成由11名缩减为9名董事,独立董事由4名缩减为3名,增加职工董事1名[2] - 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责,《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废止[2] - 董事会专委会设置由原三个调整为四个[3] 公司基本信息 - 2023年3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5] - 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5] - 注册住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369号,邮编330038[5]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277.6079万元[5] - 已发行股份数为642,776,07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2]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增加总经理,明确由董事会明确聘任的人员[13] - 经营宗旨增加为盐行业发展做贡献及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相关内容[15] - 经营范围增加盐化工产品等内容,农资不含种子和农药,增加科技及信息咨询服务等[16][7] - 股份发行原则修订为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未执行规定的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10] - 股东可依股份份额获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依法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11] -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4] 公司决策与审批事项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财务资助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22][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40] - 董事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等[41]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42] 利润分配政策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0] - 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2] -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配[62]
江盐集团(60106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04 08: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22日14点30分在江西南昌红谷滩新区召开[2] - 网络投票2025年12月22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特别决议1、2.01、2.0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3、5[4][5] 股票与登记 - A股代码601065,简称江盐集团,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9] -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7日9:00 - 11:30、14:00 - 16:00,地点董事会办公室[10] 其他 - 公司拟委托上证信息短信提醒股东参会投票[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表决完所有议案提交[7] - 会议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邮箱、电话、传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