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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6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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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600927)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05 1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45,555,556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55,555,556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9名,发行股份8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20][22] 股东信息 - 财通证券持股43,934.7825万股,比例51.087%[21] - 浙江东方集团持股14,021.7390万股,比例16.304%[21] -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684.7827万股,比例13.587%[22] - 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持股11,684.7827万股,比例13.587%[22] - 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02.174万股,比例2.328%[2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23] - 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30] - 董事、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类别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1] - 设4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36] - 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45]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7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分别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175]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2]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设专职副书记1名抓党建[36] - 公司指定符合规定媒体刊登公告及披露信息[199]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200]
永安期货(600927)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10:0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3] - 特定提议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3] - 定期会议通知提前10日送达,临时会议提前5日,紧急可随时通知[6] 董事参会规定 - 1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9] - 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出席超会议总数1/2应书面说明披露[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出席且不委托应解除职务[10] 会议举行与决议通过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3] - 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16] - 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6] 会议相关其他规定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21] - 表决方式记名投票,1董事1票[15] - 表决分三种,反对或弃权应说明记录[15]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及表决结果[19][20] - 董事执行决议重大变化应报告[20] - 高管执行决议问题应报告[21]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23]
永安期货(600927)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5 10:0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0]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11]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出现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12]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相关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责任分工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15]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等[16] 流程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需总经理等编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8] - 重大事件发生时,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18] 保密与豁免 - 未公开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管理按《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19]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需经董事长批准[22][25]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相关事项,保存登记材料十年,并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24][2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实行内部审计制度[26]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违规代替报告、公告义务[2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为十年[28] - 公司对未及时准确报告信息披露事项等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如降薪、扣奖、解聘[30] - 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未处理责任人进行处罚[31] - 公司应及时将责任追究、处分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31]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3] - 法律法规与本制度对第一大股东权利义务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为准[33]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适用于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适用[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3]
永安期货(600927)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5 10:02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6] 债券交易影响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6]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期限为10年[14]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4] - 公司重大事项涉及8类情况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公司发生特定事项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至少包含8类人员[11][12][13]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核实追责并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2]
永安期货(600927)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2-05 10:01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 冯晓女士2019年10月25日起任职,2025年10月24日任期满六年[2] - 公司提名任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前任由冯晓女士继续履职[2]
永安期货(600927)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12-05 10:0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注册地址将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霞巷126号(永安国富大厦)14 - 15层[4] - 《公司章程》修订后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3][4] - 原章程“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半数以上”或“1/2以上”改为“过半数”[7] - 新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7] 股权结构 -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3934.7825万股,持股比例51.087%[9] -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021.7390万股,持股比例16.304%[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6000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1455555556股,均为普通股[10]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按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要求[1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6]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19][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等情况,3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20] 会议与决策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权益)30%的事项[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人员任职与管理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1]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原设副总经理3名,现调整为2 - 3名[57] - 首席风险官由总经理提名,经半数董事选举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任职[5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分别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6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9]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70]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6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1年可续聘[72]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7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7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77]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78]
永安期货(600927)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任成
2025-12-05 10:01
被提名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1] - 不属于特定股东及亲属[2][3]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 最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专业条件[4] 提名相关 - 提名人于2025年11月25日作出声明与承诺[4]
永安期货(600927)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12-05 10:01
会计政策变更 - 2025年12月4日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3][5] - 变更依据是2025年7月8日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4][6] 数据调整 - 2025年1 - 9月其他业务收入调整后为4640.85万元[10] - 2024年度其他业务收入调整后为7343.34万元[10] - 2025年1 - 9月投资收益调整后为5.42亿元[10] - 2024年度投资收益调整后为11.06亿元[10] - 2025年9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存货调整后为0[10] 其他 - 追溯调整对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10] - 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合理合规[12]
永安期货(600927)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任成
2025-12-05 10:01
独立董事情况 - 任成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任成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4] - 任成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5] - 任成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专业高级职称,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5]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标准 - 特定持股或亲属关系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最近36个月受特定处罚或批评人员有不良记录[3]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8]
永安期货(600927)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05 10: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12月22日14点30分在杭州上城区东霞巷永安国富大厦A楼506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2025年12月22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6]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9项议案,已在2025年12月4日相关会议通过[8][9] 议案相关 - 特别决议议案为1号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9号议案[11]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6日[14]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7 - 19日工作日9:00 - 11:30、13:00 - 17:00[18] - 登记地点在杭州上城区东霞巷永安国富大厦A楼1707室,电话0571 - 88353525[18]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费用自理[19] - 议案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多家媒体披露公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