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通化东宝(600867)
icon
搜索文档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7 08:30
会议与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实到董事9人[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4] - 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费用150万元[7] 股份回购 -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A股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8][11] - 回购资金2000 - 4000万元,数量200 - 400万股[15] - 回购价不超10元/股,期限6个月[13][17] 其他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23]
通化东宝:拟2000万元—4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
证券时报网· 2025-10-17 08:28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拟以2000万元至4000万元回购股份 [1] - 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10元 [1] -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1]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5-10-17 08:16
回购计划 - 回购金额预计2000万元至4000万元[3][7][13][14] - 回购股份数量预计200万股至400万股,占总股本0.10% - 0.20%[2][7][13][14] - 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不高于前30个交易日均价150%[2][7][13][15]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3][7][13][17] - 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2][7][8][13][14]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2][7][10][14]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6][7][11][14] 时间节点 - 2025年10月16日董事长李佳鸿提议回购[4] - 2025年10月1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5] 股份情况 - 若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按上下限回购后分别为200万股、400万股,占比0.10%、0.20%[1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对应为19.56542829亿股、19.54542829亿股,占比99.90%、99.80%[18]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78.4711亿元,净资产61.209678亿元,流动资产24.613957亿元[20] - 回购资金上限4000万元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51%、0.65%、1.63%[20] 增持情况 - 控股股东东宝集团增持比例不低于1%(1981.7341万股)、不超过2%(3963.4681万股)[22] - 截至2025年10月17日已增持2212.4109万股,占比1.13%[22] 风险提示 - 回购方案可能因股价超区间无法实施[31] - 回购资金未到位或致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31] - 公司情况变化可能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31] - 未实施既定用途已回购未使用股份可能被注销[31] - 监管新规或使回购条款需调整[31]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10-17 08:16
回购计划 -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至4000万元[4][8][14][15] - 预计回购股份200万股至400万股,占总股本0.10% - 0.20%[3][8][14][15]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上限不超前30交易日均价150%[3][16]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3][11]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通过方案起6个月内[3][7][12][15]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4][8][18] - 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4][8][9][14][15] 时间节点 - 2025年10月16日董事长提议回购[5] - 2025年10月1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784711.00万元,净资产612096.78万元,流动资产246139.57万元[21] - 若回购4000万元,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51%、0.65%、1.63%[21] 股东情况 - 控股股东增持比例不低于1%(19817341股),不超2%(39634681股),已增持1.13%(22124109股)[23] - 董监高、控股股东等暂无3、6个月减持计划[3][25] 其他要点 - 未实施的回购股份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事项[31] - 回购面临股价超区间、资金未到位等风险[32] - 已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账户(B883030029)[33] - 按规定披露回购进展情况[36]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7 08: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成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5]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应为符合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计划、督促实施等[10]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1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3]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3]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7] 财务报告披露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内部审计部门 - 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2]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26]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3] 其他 - 成员与会议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时相关事项由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 工作细则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8]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7 08:1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组成合规,董事会应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当提名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员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7 08:1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依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选举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 的投票权数可以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 第三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 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该 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四条 在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所拥 有的投票权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人或者多人,但其所投向的非独立董事或者独立 董事人选的人数不得超过该次股东会应选的非独立董事或者独立董事人数。 第五条 出席股东投票时,其所投出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 票权数。 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超过其实际 ...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08:1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和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 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刑事处罚; (六)能够对所知悉的公司信息、商业秘密保密; 1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 ...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08:1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重大资产及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需立即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立即披露[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28]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和披露[13][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3] 招股与上市公告 - 招股说明书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上市公告书需经审核同意后公告[5] - 编制招股、上市公告书引用专业意见内容应一致[5] 新股发行披露 - 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6] 公司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9]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决议等[20] - 重大事件难保密需提前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0] 信息披露程序 - 各部门和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22] - 临时报告经起草、审阅等程序后发布[23] 信息沟通与配合 - 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8]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方应配合披露[41]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知、允许陈述意见并说明原因[31] 文件存档 - 公司应将会议及披露文件分类专卷存档保管[31] 失职处理 - 工作人员失职致披露受罚,公司可处分并备案处理结果[38]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40] - 涉国家、商业秘密可依法暂缓或豁免披露[40][41]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42] - 登记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涉商业秘密还需登记其他事项[43]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43] 关联方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4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6] 其他 - 公司按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4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47] - 制度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47]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08: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和履职工 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 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 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3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 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