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重大资产及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需立即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立即披露[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28]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和披露[13][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3] 招股与上市公告 - 招股说明书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上市公告书需经审核同意后公告[5] - 编制招股、上市公告书引用专业意见内容应一致[5] 新股发行披露 - 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6] 公司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9]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决议等[20] - 重大事件难保密需提前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0] 信息披露程序 - 各部门和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22] - 临时报告经起草、审阅等程序后发布[23] 信息沟通与配合 - 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8]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方应配合披露[41]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知、允许陈述意见并说明原因[31] 文件存档 - 公司应将会议及披露文件分类专卷存档保管[31] 失职处理 - 工作人员失职致披露受罚,公司可处分并备案处理结果[38]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40] - 涉国家、商业秘密可依法暂缓或豁免披露[40][41]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42] - 登记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涉商业秘密还需登记其他事项[43]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43] 关联方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4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6] 其他 - 公司按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4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47] - 制度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47]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