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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力(60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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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力:北京人力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09:35
会议情况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4名监事实到[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人数调为3人[1] - 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意4票,结果待股东大会审议[2] - 审议通过《北京人力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 - 审议《北京人力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4票[4]
北京人力(600861)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8 09:35
财务表现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312,633,930.84元,同比增长18.39%[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492,697.06元,同比增长52.30%[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682,001.81元,同比增长33.00%[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6,725,573.20元,同比增长325.64%[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665元/股,同比增长52.26%[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稀释每股收益为0.3665元/股,同比增长52.26%[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0%,同比增加0.98个百分点[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总资产为17,068,146,833.14元,同比增长4.33%[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381,982,765.65元,同比增长6.11%[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81,810,695.25元[4]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180.74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9.74%[9] - 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263.84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73.31%[9]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31.79亿元,同比增长15.46%[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325.48亿元,同比增长14.67%[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903.17万元,同比下降59.95%[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其他收益为5.22亿元,同比增长14.45%[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438.34万元,同比下降106.82%[13] -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1,138,476,510.68元,同比增长32.7%[1] -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851,011,098.51元,同比增长40.8%[1] - 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1,361,064.52元,同比增长84.7%[1] - 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1329元/股,同比增长62.3%[15]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4,533,829,795.84元,同比增长14.1%[16]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865,796.60元,去年同期为97,749,251.82元[17]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477,782.34元,去年同期为-460,211,890.04元[17]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0,665,238.92元,去年同期为1,309,342,060.04元[17] - 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22,805,124.20元,去年同期为950,987,359.36元[17] - 2024年第三季度末,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158,177,596.68元,去年同期为7,323,068,995.33元[17]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总资产为17,068,146,833.14元,同比增长4.33%[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381,982,765.65元,同比增长6.11%[3] - 货币资金为7,186,458,294.55元,相比上期的7,791,178,423.86元有所减少[9] - 应收账款为4,455,124,947.78元,相比上期的3,829,454,377.31元有所增加[9] - 其他应收款为3,379,377,993.75元,相比上期的2,993,965,144.98元有所增加[9] - 流动资产合计为15,712,651,253.22元,相比上期的15,105,651,102.59元有所增加[9] - 公司2024年三季度末资产总计为1706.81亿元,同比增长4.33%[10] - 公司2024年三季度末流动负债合计为956.54亿元,同比增长1.86%[11] - 公司2024年三季度末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46亿元,同比增长5.47%[11] - 公司2024年三季度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25.68亿元,同比增长7.74%[11] - 公司2024年三季度末应付账款为24.34亿元,同比增长58.87%[10] 股东持股情况 -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8,452,397股人民币普通股[8] - 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融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9,769,899股人民币普通股[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养老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16,068,964股人民币普通股[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睿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10,041,943股人民币普通股[8]
北京人力:北京人力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8 09:35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3]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7] 决议规则 - 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过半数”不含本数[8][22] 出席规定 - 会议应由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连续两次未出席建议撤换[14][17]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0]
北京人力:北京人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15 09:2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5] - 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至少每半年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11]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10]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11]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1]
北京人力:北京人力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5 09:25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人力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公 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一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内部重组整合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集团化管理平台建设,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管控体系,更好地服务公司 发展战略,公司拟开展内部重组整合,会议审议同意: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
北京人力:北京人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15 09:2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 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 第四章 选任程序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 ...
北京人力:北京人力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15 09:25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名调整为9名,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1] - 公司拟将监事会人数由5名调整至3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1] 交易相关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2] 资助与担保 - 资助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需关注交易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关注[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关注[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关注[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关注[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关注[8] 审批事项 - 股权类投资项目主要经营地和注册登记地于境外、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金额超5000万元的对外投资需审批[8] - 预算内单笔金额超5000万元的资产购置等事项需审批[9] - 一次性处置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实物资产权属处置事项需审批[9] - 公司及所属子企业单笔金额超200万元或年度累计金额超5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需审批[9] 章程与授权 - 章程修订内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1]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11]
北京人力: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0-15 09:25
公司于 1992 年 8 月 10 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京体改办字 [1992]第 8 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96866XH); 1996 年 11 月 15 日公 司按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 第三章 股份 6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6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9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10 | | | 第一节 股东 | 10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3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9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20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3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7 | | 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 33 | | | 第六章 董事会 36 | | | 第一节 董事 | 36 | | 第 ...
北京人力:北京人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10-15 09:25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2][13]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2][13] - 监事会同意股东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2] 股东权利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1] 会议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3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6]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48] 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用累积投票制[52]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表决票数计算方式[53] - 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53] 会议主持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主持[37][38]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作报告[39][40] 记录与公告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71]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内容[67] 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7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73] 就任时间 - 股东大会通过董事、监事选举提案,新任就任时间从决议通过日起算[69] 特别提示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68] 候选人提出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6] 当选条件 - 每位当选董事、监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半数[55]
北京人力:北京人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15 09:25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公司发展目 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 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定期会议不少于两 次,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1 第五条 代表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可以提议召 开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