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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6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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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动力新科(600841)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2024年度净亏损219,000.27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6-28 19:17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27日收盘,动力新科报收于6.23元,较上周的5.88元上涨5.95% [1] - 本周动力新科盘中最高价报6.53元(6月25日),最低价报5.79元(6月23日) [1] - 公司当前最新总市值86.46亿元,在汽车零部件板块市值排名65/22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858/5151 [1] 财务表现 - 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2024年度净亏损为人民币219,000.27万元 [1][2] - 上汽红岩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89,224.38万元 [2] - 上汽红岩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77,345.47万元 [2] 审计情况 -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德师报(审)字(25)第P00568号) [1] -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人民币5,340万元(选取合并营业收入作为基准,乘以0.8%) [2] - 上汽红岩涉及多项未决诉讼,多项资产和银行账户被冻结 [2] 其他事项 -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具体金额的影响 [2] - 审计报告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增加了强调事项段 [2]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修订版)
2025-06-24 08:30
财务指标 -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5340万元,较上年未变[3] 业绩情况 - 上汽红岩2024年度净亏损219000.27万元[4] 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汽红岩负债超资产289224.38万元[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汽红岩流动负债超流动资产377345.47万元[4] 审计影响 - 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对新动力科技2024年无具体金额影响[7]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
2025-06-06 09:45
诉讼仲裁情况 - 2025年5月新增诉讼、仲裁9项,涉案本金7942.43万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2.26%[2] - 作为原告1项,标的本金3246.36万元;作为被告8项,标的本金4696.07万元[2] - 金额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3项[2][3] 财产保全与判决 - 2025年5月新增部分资产被财产保全,涉及金额不等[4][5] - 2025年5月收到超1000万元诉讼判决书3份[6] 影响与风险 - 部分诉讼结果不确定,对2025年度或期后利润影响不确定[9] - 对上汽红岩持续经营有较大不利影响,不影响非重卡业务日常经营[9]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6-06 09:45
业绩数据 - 2022 - 2024年末上汽红岩回购担保业务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81,918.36万、13,415.40万、638.10万元[4] - 截止2025年5月31日,担保余额32.09万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0.01%[4] - 2025年5月新增扣收保证金17.09万元,截止5月31日合计扣收3,070.30万元[5] - 截止2025年5月31日,垫付余额25,826.97万元,含经销商和终端融资垫付[6] 业务动态 - 2022年10月停止新增两项融资担保业务[3] - 2023年4月21日后未新增有回购担保责任重卡销售业务[4] 未来展望 - 后续担保余额将减少,但有扣收及回款风险[7] 应对策略 - 将垫款、扣款转入应收款项管理,联合追收[6]
重汽/东风/金龙换帅 解放高层变动 5月行业再现重磅人事变动 | 头条
第一商用车网· 2025-05-29 06:37
商用车行业人事变动 - 5月商用车行业发生一系列重磅人事变动,涉及一汽解放、中国重汽、东风商用车、东风股份、厦门金龙等主流企业高层 [1] 中国重汽 - 刘正涛出任中国重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伟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3] - 新领导班子还包括蒋朋朋、李霞、张明皓、韩峰、赵红、赵华、王德春、丁惟云等8位成员 [8] 东风商用车 - 张小帆出任东风商用车董事长,主导专用车转型战略 [9][10] - 刘利成担任总经理,长期扎根东风商用车体系 [12] - 张小帆推动专用车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目标2025年专用底盘年销量达5万辆 [12] - 东风商用车2025年4月中重卡国内市场占有率达23.6%,排名第一 [12] 一汽解放 - 王志宇被聘任为一汽解放副总经理,曾任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13][14][17] 东风股份 - 段仁民接替李军智担任总经理 [22] - 张小帆担任东风股份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25] 金龙汽车 - 陈锋当选金龙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29] - 提名温桂香为董事候选人,郑琳为监事候选人 [31] 动力新科 - 杨怀景当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32][33] - 徐秋华担任总经理,陈勇、谈盛、王超、刘建超任副总经理 [38] - 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确定 [34][35][36][37] 行业影响 - 人事变动是商用车企业应对行业变革和存量竞争的主动调整 [42]
上汽集团推进商用车板块资源整合 动力新科迎新董事长
证券时报网· 2025-05-23 13:58
公司人事变动与战略调整 - 动力新科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杨怀景等为董事,并在董事会十一届一次会议上选举杨怀景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为期三年 [1] - 杨怀景自2025年4月起担任上汽集团商用车执委会主席及上汽大通总经理,其商用车领域经验将为动力新科注入战略新思路 [1] - 此次人事变动或与上汽集团商用车板块整合有关,上汽商用车被定位为"对于上汽很重要",将以大通为核心整合轻型商用车板块 [1] 上汽集团商用车业务整合 - 上汽集团商用车业务从事业部转为成立上汽商用车公司,组织架构下沉,决策机构从"战略制定者"转向"一线指挥官" [1] - 轻商板块整合包括"大通""跃进""依维柯"等品牌,实现深度融合,其他商用车、动力总成及创新业务相对独立运行但资源共享 [2] - 上汽红岩当前主要任务是化解债务风险,措施包括应收账款催收、引进战略投资者、债务重组等,同时聚焦工程自卸车、新能源产品及海外出口 [2] 新能源与智能化发展方向 - 未来新能源与智能化将成为上汽商用车核心发展方向,动力新科已布局动力电池和电驱桥等创新业务 [3] - 未来2—3年动力新科将设定更高整车和发动机板块目标,实现协同发展与高质量增长 [3]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3 13: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请求或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5][8][9]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5]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表决权与投票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董事选举 - 换届选举或增补董事的候选人名单由现届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产生[21]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21] - 股东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可投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额乘以应选人数[22] - 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应选董事人数,已符合当选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重新选举[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在10日内重新推荐缺额董事候选人[2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28]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1]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1] -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34]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3 13:1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8] - 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9] 募集资金置换与协议签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9]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于协议签署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5] 协议终止与新协议签订 - 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自协议终止之日起2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协议,并在新协议签署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6] 募投项目延期与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完成,公司拟延期继续实施,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9]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董事会审议通过等程序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超募资金使用限制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超总额30%,补充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等[11]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等程序后使用[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后使用[13] 募投项目变更与公告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等,提交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16] 募投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交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9] 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19]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董事会收到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0] 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其他受控企业实施时公司应监督其遵守制度[23] 制度相关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与后续修改规定抵触时以修改后的为准[23]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同理[23]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3 13:1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为候选人[10][11]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6]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任职不符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年度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会议相关规定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3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6] 其他规定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7]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4] - 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报告[34] - 法规修改相应规定废止[3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3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40]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3 13:17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7][10]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4]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20] 决议形成 - 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部分事项须2/3以上董事同意[29]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30] - 董事会不得越权形成决议[31]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1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34] - 部分情况可暂缓表决[3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表决实行1人1票,书面或记名方式进行[26]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