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医药(6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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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抗医药:控股子公司获得美索巴莫注射液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09:05
药品批准与持有人变更 -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美索巴莫注射液《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1]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北京民康百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保持不变[1] - 美索巴莫注射液用于治疗关节肌肉扭伤 腰肌劳损 增生性脊柱炎及风湿性关节炎等适应症[1] 市场竞争格局 - 国内现有26家企业持有30个美索巴莫注射液生产批文 市场竞争较为充分[1] 经营影响 - 此次持有人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并保持稳定生产能力[1] - 变更将满足市场需求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1]
鲁抗医药(600789.SH):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1.07亿元、同比较去年同期下降64.38%
新浪财经· 2025-08-28 02:28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31.54亿元 同比下降3.83% 较去年同期减少1.25亿元 同业排名第18 [1] - 归母净利润1.07亿元 同比大幅下降64.38% 较去年同期减少1.93亿元 同业排名第47 [1] - 摊薄每股收益0.12元 同比下降63.64% 较去年同期减少0.21元 同业排名第64 [3] 现金流与运营效率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3.12亿元 同比显著增长70% 较去年同期增加1.29亿元 同业排名第24 [1] - 总资产周转率0.35次 同比下降5.65% 较去年同期减少0.02次 但同业排名较高居第14 [3] - 存货周转率1.78次 同比下降7.82% 较去年同期减少0.15次 同业排名第28 [3]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22.49% 同比微增0.04个百分点 环比上季度提升1.78个百分点 实现连续三年上涨 但同业排名第108 [3] - ROE为2.71% 同比大幅下降5.08个百分点 同业排名第64 [3] 资本结构与股东情况 - 资产负债率53.96% 同比下降0.92个百分点 环比上季度下降0.69个百分点 同业排名第107 [3] - 股东总户数12.41万户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28.69% 持股数量2.58亿股 [3] -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20.69% 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13%位列第二 [3]
鲁抗医药(600789.SH):上半年净利润1.07亿元 同比下降64.38%
格隆汇APP· 2025-08-27 12:47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31.5亿元 同比下降3.8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亿元 同比下降64.3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亿元 同比增长9.16% [1]
鲁抗医药上半年营收31.54亿元同比降3.83%,归母净利润1.07亿元同比降64.38%,净利率下降5.84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08-27 11:3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1.54亿元同比下降3.83% 归母净利润1.07亿元同比下降64.38% [1] - 扣非归母净利润1.00亿元同比增长9.16% 基本每股收益0.1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0% [1] - 毛利率22.49%同比上升0.04个百分点 净利率3.51%同比下降5.84个百分点 [1] - 第二季度毛利率24.50%同比上升3.92个百分点环比上升3.80个百分点 净利率1.91%同比下降14.0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3.01个百分点 [1] 费用结构 - 期间费用5.01亿元同比减少1.03亿元 期间费用率15.87%同比下降2.55个百分点 [2] - 销售费用同比减少29.72%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9.50% 研发费用同比减少13.03%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8.60% [2] 估值指标 - 市盈率(TTM)22.45倍 市净率(LF)2.28倍 市销率(TTM)1.49倍 [1] 股东结构 - 股东总户数12.41万户较一季度末下降3516户降幅2.75% [2] - 户均持股市值由一季度末7.12万元增加至7.25万元增幅1.71% [2] 业务构成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兽用药39.72% 制剂药品39.07% 原料药15.22% 其他4.89% 其他(补充)1.10% [2] - 公司从事医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申万行业为医药生物-化学制药-化学制剂 [2] - 概念板块包括创新药、禽流感药物、生物医药、合成生物、抗流感等 [2]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11:18
会议信息 - 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2:00召开[1] - 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1] 议案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11:17
会议情况 - 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9位董事参与表决[1] 议案审议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获审议通过,9票同意[1][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审议通过,待提交股东大会[3][4] - 《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获审议通过,部分待提交股东大会[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获审议通过,9票同意[7]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董事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公开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0][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20] - 2名以上认为材料不充分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23]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20] 公司支持与费用 - 履职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0] 档案保存 - 专门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1]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0: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员担任[6] 任期与办事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审计监察部门[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8] 事项审议与细则生效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将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2][23]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0:46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 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 ...
鲁抗医药(600789) - 鲁抗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0:4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三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临时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12]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提议,审计委同意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13][14]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会议变更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出现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6]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名[37]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8]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38]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50]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20年[29]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本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43] -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43]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