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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尚国潮:12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6 11:11
每经AI快讯,丽尚国潮(SH 600738,收盘价:5.33元)12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届第四十 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 则> 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丽尚国潮的营业收入构成为:物业和租赁业务占比62.94%,商贸百货零售占比 18.44%,其他业务占比8.34%,商业管理占比6.31%,新零售业务占比3.96%。 (记者 张明双) 截至发稿,丽尚国潮市值为41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对话马斯克脑机接口"一号受试者":大脑植入芯片23个月,我正重新夺回 人生的独立 ...
丽尚国潮(600738) - 丽尚国潮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12-26 11: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8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上述制度中,第 1 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修订和制定的制度 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
丽尚国潮(600738) - 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6 11:00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78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0: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被考核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 不符合本规则或者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拟辞职的独 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 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 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6 10: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 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 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 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0: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 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及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 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1 / 9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基本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0:4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与管理层的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1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辞职将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0: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 用,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 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指派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负责以公司名 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相关职责 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管理中心。证券管理中心为董事会秘书分 管的工作部门。 1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三)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 评;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0: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做好信息披露及 相关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州丽尚 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信息披露和非直通信息披露两种 方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提交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0: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改委 1992 年 5 月 15 日 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也经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登记手续。 公司经兰州市人民政府"兰政发(1992)60 号"文件《关于批准筹建 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以募集方式 设立;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620000224336881T。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7 月经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34.5 万股,于 1996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1 第四条 公司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