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做好信息披露及 相关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州丽尚 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信息披露和非直通信息披露两种 方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提交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