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被考核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 不符合本规则或者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拟辞职的独 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 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 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