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60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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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26 10:47
舆情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分重大和一般舆情两类[2][4][5]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8]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其他部门配合[9] 舆情处理方式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四点[11] - 一般舆情董秘和办公室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2][13]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或媒体造假,公司追究法律责任[14][15]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除财务资助和担保外,满足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6个标准之一需报告[6][7] - 关联交易(除担保)满足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交易等3个标准之一需报告[11]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事项[17]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8] 人员相关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2] - 董事会秘书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汇总负责人[4]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15] 报告要求 - 报告人需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并及时报告[4]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获悉信息当天24时内)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相关文件资料[22][33]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1] - 信息报告联络人变更应于变更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办公室[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4]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和双轨报告制度[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按逐级上报、逐级负责程序进行[20] - 公司定期报告信息工作由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负责[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回答投资者等咨询,对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等[2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对所报告信息真实性等承担责任[27]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追究责任并可要求赔偿[29][30] - 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情形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31]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3] - 本制度关联人范围按上交所规则认定[33] - 报告人通知方式有电话、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33]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3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35]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盈利、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2]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五项原则[3][4][5] 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实施和完善[5]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6] - 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部控制体系制度建立和执行[5] 风险识别 - 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关注人力资源、管理等因素[16] - 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关注经济、法律等因素[16] 规范管理 - 公司规范合同、票据、印章管理确保分离和牵制[18] - 公司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实现合理配置和优化[18] - 公司规范档案保管和分类管理[18] 制度制定 - 公司明确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18]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制度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18] 机制建立 - 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19] - 公司建立内部信息与反馈机制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1]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质量[21] 监督考核 -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流程[23]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查处违规责任人[26]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提案审批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合规审核后2个工作日报董秘签署意见并报董事长审批[5] - 提案管理实行申请、初审、合规复核三阶段多层审批制度[9] 提案主体与时间 - 有权提案主体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6] - 提案人应在定期会前15个工作日、临时会前10个工作日提交提案[23] 提案内容要求 - 银行贷款提案含申请公司介绍等内容[10] - 对外担保提案说明被担保人等情况[11] - 关联交易提案阐述关联交易等内容[14] - 超净资产50%的资产交易提案须经独立评估并附报告[15] 会议通知与延期 - 董事会办公室在定期会前10日、临时会前3日发书面通知[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等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出延期[22] 责任与制度 - 提案因资料或时间问题致不能决议由提案部门负责人负责[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0] - 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31] 合同与出资说明 - 对外投资合同说明投资金额和认购股数占比[18] - 股权出资设立公司说明对应公司财务数据和持股比例[18]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信息披露变更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12] -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披露时间,应及时公告变更说明及变更后时间[12] 重大交易披露 - 公司发生的交易(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发生重大交易,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发生重大交易,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其他披露情形 - 董事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发表意见,且不得拒签书面意见[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4]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4]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业绩泄漏等情况应披露财务数据[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应披露临时报告[16] - 公司发行新股或债券应按要求披露发行和上市文件[2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1] - 公司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处理结果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上报上交所备案[27]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需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4]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等撰稿初审,董事会秘书审核[37] - 总经理等负责组织定期报告起草编制,财务负责人提供财务数据[37] - 定期报告需报主管董事、董事长审阅修订,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37] - 董事长签发后,董事会秘书组织在预约时间完成定期报告披露[37] - 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告草稿并完成披露[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第一时间通报重大事项信息给董事会秘书[38] - 临时报告以董事会名义发布需董事长或授权成员审核签字盖章[38] - 总经理有权审批的经营事项公告需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再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核批准后发布[39] - 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公告需经公司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或其授权人逐级审核批准后发布[39] - 公司向监管部门、交易所递交文件及媒体宣传文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阅,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最终签发[39][41] - 未公开信息应先通报董事会秘书,再由其通报董事长、总经理等[39] - 拟公开披露信息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董事会秘书审核[39] - 信息公开披露前需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核,董事长审核签发[4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或高管知道重大事项时及时披露[22] - 重大事项处于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需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23]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23]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事件需履行披露义务[23] - 公司应主动披露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及进展[2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事项发生当日内报告公司经营和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30]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二十个工作日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33] - 公司控股股东等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及时通知信息披露[34] - 公司网站信息发布需部门负责人同意,董事会秘书签发[58]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59] - 公司董事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51]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52] - 制度未尽信息披露事宜按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和上交所规定执行[54] - 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制定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5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4] - 法规、准则及上市规则与制度条款有差异时参照新规定执行,必要时修订规则[54]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26 10:47
制度适用与审议 - 制度适用人员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4]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制度和方案[4] 薪酬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等施行年度津贴制,按月发放[6][9] - 在公司任职董高实行年薪制,含基本年薪和业绩考核奖励[7] - 公司代扣代缴董高个人所得税等款项[9] 薪酬确定与调整 - 基本年薪依据多因素确定,一般不扣减[7] - 业绩考核奖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金额由委员会商定[7]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等多项因素[11]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6 10:47
子公司控制与管理 - 公司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份或能控制董事会,可实际控制子公司[2]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董监高,人员定期述职,公司可调整人选[6] 财务与预算管理 - 子公司每月递财务报表,年度结束递年度报告[9] - 子公司每年3月1日前编年度预算及计划报公司批准[9] -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实施指导监督[9] 设立与部门管理 - 子公司设立需公司论证并经有权机构审议批准[5] - 子公司部门设置及变更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5] - 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需经公司批准实施[5] 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改制改组等重大事项需向公司汇报审批并披露[7] - 子公司审议重大事项前通知董秘并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19] 经营活动管理 - 子公司经营活动遵守法规和公司规划,交易按权限提交审议[13] - 子公司对外投资计划由公司统筹,未经批准不得投资[14] 信息与交易管理 - 子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公司[16]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及时报告并履行审批义务[16] 审计与资料管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19] - 子公司配合审计并提供资料,执行整改审计意见[19] - 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文件向公司报备归档[21] - 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3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资料及决议[21] 用印与制度管理 - 子公司用印按规定完成审批程序[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6 10:47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高人员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5][7]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5][7] - 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5][7] 董高人员股份减持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涉证券期货违法未满6个月等情形不得减持股份[10]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2] 董高人员股份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2] 董高人员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高人员买卖股票情况[16] - 董高人员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公告变动[17] - 董高人员计划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实施情况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7]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董事和高管处置股份需披露拟处置数量、来源等信息[18]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规定[18] - 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0] 管理责任 - 董事长是股份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股份数据等工作[20] 其他要求 - 董高人员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1] - 董高人员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3] - 买卖股票违规将承担处罚和处分[2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等方式[6] - 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1] - 要审查信息安全管理能力[22] 审计业务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6]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事务所等情形保持谨慎[13] - 审核改聘提案时,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14] - 监督选聘工作,检查结果记于年度审计评价意见[17]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改聘规定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4] - 年报审计期间需改聘,可提议临时选聘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4]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处罚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有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通报有关部门处罚[18] - 相关处罚董事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9] 资料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报告披露 - 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17]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1] 职权行使与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4]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一致同意可免通知期[6] - 专门会议过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8] - 会议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有效[8]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记名投票表决[8]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需出席董事签名确认[9] - 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1] 日常工作与档案保存 - 董事会秘书协助会议并做日常工作[1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