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提案审批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合规审核后2个工作日报董秘签署意见并报董事长审批[5] - 提案管理实行申请、初审、合规复核三阶段多层审批制度[9] 提案主体与时间 - 有权提案主体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6] - 提案人应在定期会前15个工作日、临时会前10个工作日提交提案[23] 提案内容要求 - 银行贷款提案含申请公司介绍等内容[10] - 对外担保提案说明被担保人等情况[11] - 关联交易提案阐述关联交易等内容[14] - 超净资产50%的资产交易提案须经独立评估并附报告[15] 会议通知与延期 - 董事会办公室在定期会前10日、临时会前3日发书面通知[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等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出延期[22] 责任与制度 - 提案因资料或时间问题致不能决议由提案部门负责人负责[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0] - 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31] 合同与出资说明 - 对外投资合同说明投资金额和认购股数占比[18] - 股权出资设立公司说明对应公司财务数据和持股比例[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