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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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7 10:15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提议,于2024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此次会议的通知于当天以现场结合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经全体董事同 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 中:委托出席的董事2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董事王瑞先生 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张帆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杨建红先生因 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姚其志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聂 银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24-036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 ...
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7 10:15
会议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17日在山西召开[5] - 由副董事长聂银杉主持,召集等符合规定[6] - 见证律师认为决议合法有效[10] 参会人员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0人,A股10人,B股0人[4] -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监事5人全出席[8] 股份相关数据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766,225,770股,占比55.6044%[4] - A股股东持股占比55.6044%,境内上市外资股占比0[6] 议案表决情况 - 选举王晓燕为独立董事议案,同意比例超99.9%[8][9]
国新能源: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关于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06-13 08:11
增持主体 - 增持人上海晋投注册资本为15000万人民币[13] 增持前持股情况 - 一致行动人华新燃气集团持有国新能源股份636,526,026股,占总股本46.19%[16][23] 增持情况 - 2023年12月14日增持10,000股,占总股本0.0007%[17] - 6个月内拟累计增持650 - 1300万股[17] - 6个月内累计增持6,500,000股,占总股本0.47%,金额24,698,039元[19] 增持后持股情况 - 一致行动人华新燃气集团持股占总股本46.66%[20] 其他 - 本次增持属可免于发出要约情形[23][24] - 公司需就增持结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6-13 08:11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24-034 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4年4月24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下属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共计人民币12,040,701.23元。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自2024年4月24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下属公司已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2,040,701.2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44%。 (二)具体补助情况 单位:元 | 核算单位 | 获得补助时间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 补助类型 | 补助依据 | | --- | --- | --- | --- | --- | --- | | 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4 年 4 月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812,829.02 | 与收益相关 |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 ...
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2024-06-13 08:11
增持计划 - 2023年12月14日起6个月内累计增持不低于650万股,不超1300万股[2][4] 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增持前上海晋投无持股,华新燃气集团持股636,526,026股,占比46.19%[3] - 上海晋投增持6,500,000股,占比0.47%,金额24,698,039元[2][5] - 增持后两者合计持股643,026,026股,占比46.66%[5] 计划结果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未变[5][7]
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6-12 10:37
股价情况 - 公司B股(900913)2024年6月7 - 12日连续三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4] 经营与信息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等未大幅波动[5] - 公司等不存在筹划重大事项[6] - 未发现影响股价的报道、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7] 交易与提醒 - 异常交易期间董监高、控股股东等未买卖股票[7] - 提醒投资者注意B股交易风险[8] 信息披露 - 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8] - 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9]
国新能源: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函
2024-06-12 10:37
重大事项 - 华新燃气集团作为国新能源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1] - 华新燃气集团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影响股价重大事件和信息[1] 股票交易 - 华新燃气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未在期间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国新能源股票[1]
我国新能源消纳情况解读电改系列
中泰证券· 2024-06-07 09:13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 新能源利用率或销纳率是国家和行业关注的重点问题 [1][2][3] - 国家出台了三年启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风电、光伏和水电利用率达到95%以上 [3] - 新能源发电存在随机性、波动性和反调风的特性,导致电力系统供需不平衡,造成新能源弃电 [4][5][6] - 新能源弃电的原因包括电网输送容量限制、市场化运营中的价格竞争等 [5][6] - 未来新能源利用率的目标是在保证用户电价稳定的前提下,尽量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 [7][8][9][10]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问题1 **提问** 解决新能源销纳问题,电网侧、储能侧和市场侧哪一端的改革和建设更为紧迫? [17] **回答** - 电网侧投资增速受到电网价格机制的制约,需要通过电价机制改革来保证电网投资回报 [28][29][30][31] - 储能在新能源高占比电力系统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未来几年储能的收益空间较大 [25][26][27] - 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有利于优化系统运行,协调市场主体,是未来发展方向 [32][33] 问题2 **提问** 新能源利用率下降会否影响新电站的核准和并网节奏? [17] **回答** - 新能源利用率下降,不会显著影响未来两年新能源的高速增长,因为现有项目储备和政策支持 [22][23][24] - 但长远来看,如果没有技术突破,新能源发展速度和用户电价压力之间需要权衡 [24]
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5-30 10:05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24 年 6 月 17 日 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 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
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晓燕
2024-05-30 10:0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晓燕 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与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会计、财务工 作经验。 已经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 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编号: 2404135703)。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