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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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
2025-12-04 09: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并加强沟通[2] - 投资者关系工作基本原则含合规性等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5] -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股东会等[6]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及时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公布[8]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及时公平履行义务[16] 管理活动 - 利用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等开展活动[11]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12] 组织架构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协调[17] - 证券事务部为专职部门,人员需具备素质技能[17] 合规与培训 - 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有违规行为[18]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9]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9]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2-04 09: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件界定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负责人[2] - 证券事务部是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日常办事机构[2] 信息处理要求 - 进行重大事项需填知情人档案并制作备忘录[13][15]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需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3]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材料[14]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0] 其他规定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2] - 对外报送内幕信息需登记外部单位及人员[14] - 工作应简化流程、缩小知情人范围[16]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先确认签署保密协议[18]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处分[18]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2] - 制度包含相关附件[23]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12.4)
2025-12-04 09:01
2025年12月4日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年12月4日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 | 第三章 | 股份 - | 2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5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1 |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3 | - | | 第五章 | 党委 - | 19 | -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0 |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0 |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3 |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30 | -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 | 31 | - | |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 32 |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34 |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34 | -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 39 | - | | 第一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 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 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 章和政策;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选聘(包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省国新 能源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省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后,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为使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董 事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信息 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 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 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 同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 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公司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省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 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1/3以上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包含 董事长,并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事。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1/3以上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 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部分条款适用 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 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公司主管 部门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 营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通过公司主管 部门向本公司董事长、董事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合规经营管 理理念,加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新能源"或"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管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 国新能源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 有资产法》《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华新燃气 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结合国新能源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新能源及各下属子公司。各下 属子公司负责在国新能源统一的合规管理体系框架下,建 立健全本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全面构 建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 第三条 国新能源负责指导、监督各下属子公司合规管 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 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国新能源和各下属子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