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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新安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0 11:14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及股东 结构变动,不涉及主动增持和主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号 2.信息披露义务人传化化学 | 企业名称 |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住所 | 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 | 通讯地址 | 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 | 法定代表人 | 周家海 | | 注册资本 | 15,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9560577166L | | 设立日期 | 2010年09月08日 | | 经营期限 | 2010年09月08日至20 ...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3-12-15 11:20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03,850,509股 2、发行价格:8.83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99,999,994.47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81,788,814.78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 --- | | 新安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发行人 | 指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化学 | 指 |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 | 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人(主承销商) | |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3-12-15 10:54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203,850,509 股 发行价格:8.83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 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化学")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其限售期届满后的次 一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 ...
新安股份:中信证券关于新安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12-15 10:54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12日,注册资本114,574,654万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前)[12] - 2001年9月6日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0596.SH,简称新安股份[12] - 公司主要从事作物保护和硅基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13]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9月主营业务收入1195757.24万元,农化自产产品392025.93万元占32.78%,农化贸易产品130010.33万元占10.87%[15]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2064774.67万元,流动资产900667.78万元,非流动资产1164106.89万元[17] - 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1229073.74万元,营业利润34912.93万元,净利润22480.26万元[18] - 2023年1 - 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5106.74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72765.1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0067.95万元[19] - 2023年9月30日流动比率1.37,速动比率1.06,资产负债率41.53%[20] - 2023年1 - 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12.00次/年,存货周转率6.16次/年,总资产周转率0.82次/年[20] - 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2.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93.86%[21] 资产情况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47,471.85万元、294,040.72万元、266,325.58万元、202,330.5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5.15%、32.82%、29.15%、22.46%[3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1,380.13万元、142,016.04万元、115,595.12万元、157,445.7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7.29%、15.85%、12.65%、17.48%[3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33,022.41万元、77,220.98万元、208,834.41万元、344,734.82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3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白南山厂区搬迁补偿款余额为12,441.37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459.33万元[3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应收盐津开投借款余额为133.82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97万元[35]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44] - 本次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定价基准日为2023年11月22日[45] - 发行对象为13家,均以现金认购[46] - 发行底价不低于7.7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为8.83元/股,与发行底价比率为113.35%[47][48] -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3,850,509股,未超规定上限,且超过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49] - 传化化学认购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其余发行对象为6个月[50] - 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51] -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52] 其他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保荐机构自营、信用融券、资管业务账户及重要子公司合计持有新安股份股票3,653,670股[5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保荐机构自营和信用融券业务账户持有传化智联股票4,109,270股[5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保荐机构持有发行人参股子公司颖泰生物股票[55] - 保荐机构重要子公司合计持有传化智联股票3,538,826股、颖泰生物股票777,563股,某客户持有传化智联股票1,200股[5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或其相关方除少量二级市场投资外,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相关方股份的情况[5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保荐机构相关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相关方股份及任职的情况[5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中信银行提供常规业务服务外,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相关方不存在相互担保或融资情况[59] - 发行人分别在2022年5月23日、6月8日和2023年2月21日、3月9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63] - 发行人董事会相关决议分别于2022年5月24日和2023年2月22日公告,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分别于2022年6月9日和2023年3月10日公告[64] - 持续督导时间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65] - 持续督导事项包括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完善制度、执行承诺等多项内容[65] -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64] - 中信证券同意保荐新安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70] - 保荐代表人是唐青、俞瑶蓉[72] - 项目协办人是徐海霞[73] - 内核负责人是朱洁[74] - 保荐业务负责人是马尧[75] - 法定代表人是张佑君[76]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2 11: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59,969,04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 31.4178 | |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建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金燕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
新安股份: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2 11:27
法律意见书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电话:0571-85151338 传真:0571-85151513 邮编:310052 网址:http://www.zjlawfirm.com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创意中心A座25楼 致: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2023)浙经法意字第687号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方怀宇律师、马洪伟律师(以下统 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 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涉及的资料和文 件进行了审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本所律师同意 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 ...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2-12 11:27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合成")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南") 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进出口") 浙江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元通") 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洋化工")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星宇")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安") 福建新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新安") 甘肃西部鑫宇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鑫宇") 新安硅材料(盐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硅材料") 福建福杭新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杭新业") ●担保金额: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已提供 担保总额为 12.6538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 ...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2-12 11:27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 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 ...
新安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
2023-12-05 09:33
目 录 | 一、验资报告 ………………………………………………………… 第 1—2 | | --- | | 页 | | 二、附件 ………………………………………………………………第 | 3—10 | 页 | | --- | --- | --- | |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 3 | 页 | | (二)验资事项说明 …………………………………………… 第 | 4—5 | 页 | |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 6 | 页 | |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 7 | 页 | | (五)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 第 8 | 页 | | (六)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 9—10 | 页 |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3〕654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 实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 ...
新安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报告
2023-12-05 09:31
目 录 | 一、验证报告 ………………………………………………………… | | --- | | 第 1—2 页 | | 二、附件 ……………………………………………………………… | | 第 | 3—9 | 页 | | --- | --- | --- | --- | --- | | (一)网下申购资金明细表 …………………………………… | | 第 | 3—4 | 页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 | 5 | 页 | |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 | 6 | 页 | | (四)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 | | 第 7 | 页 | | (五)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 | 第 | 8—9 | 页 | 验 证 报 告 天健验〔2023〕655 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截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 16 时止参与申购由贵公司主承销 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网下申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