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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佰制药(60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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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1:32
担保定义与管理 - 对外担保含公司及子公司为他人和控股子公司担保[2] - 财务部门负责备案、审核、报批、管理工作[5] - 对外担保遵循“安全、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原则,统一管理[7] 审议规则 -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12个月累计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日常管理与披露 - 财务部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17] - 被担保人未履约或影响还款能力时公司应披露信息[20] 制度执行 - 制度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按规定办[25]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5] 时间信息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6]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1:32
委托理财决策 - 委托理财用闲置资金,不得向关联方提供业务[2][4][5][7] - 投资额低于净资产50%且低于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7] - 投资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报董事会并股东会审议[7] - 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发行主体为非商业银行,报董事会并股东会审议[7] 委托理财管理 - 可预计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额度使用期不超12个月[8] - 财务部为职能管理机构,负责经办、核算和日常管理[11] - 财务部购买当日通报交易情况,按季度和年度汇报[11][12] 委托理财风控 - 选择合格理财机构,签书面合同,必要时要求担保[16] - 审计部监督,独立董事可检查,违规追究责任[18][19][20] 信息披露 - 按上交所要求披露,执行人员公开前不得透露[18][19][22]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1] - 条款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1:32
资金占用制度 - 2025年8月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1] 资金占用界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拆借资金等[3][4] 资金使用规范 - 控股股东等经营性往来不得占用资金,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6] 监管与处理 - 财务和审计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杜绝占用[7] - 发生占用董事会采取措施,怠于履职特定主体可报告[11] 清偿与追责 - 被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非现金清偿有规定[14] - 责任人协助侵占等将被处分、处罚,造成损失需赔偿追责[16]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1:3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 验;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1:32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成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可委托其他 委员代为履行其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1:32
薪酬制度 - 公司制定董高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4] 薪酬发放 - 独立董事任职津贴12万元/年[7] - 高管按岗位领薪酬,兼任多职领最高金额[7][8] - 按岗位规定发放并代扣个税,离任按实际任期算[9][12] 特殊情况 - 特定情形公司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9] 薪酬调整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等[12]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1:32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1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以 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说明原因并公 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1:32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 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 规等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 务。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1:32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当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 职责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履行其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