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60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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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总则 - 设立提名委员会旨在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制定 [2] -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 [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 [5][6] 职责权限 - 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对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 [7] - 向董事会建议董事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及其他法定事项 [7] - 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需对独立董事被提名人资格出具明确审查意见 [7] 决策程序 - 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及任期,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9] - 选任程序包括需求分析、人选搜寻、资格审查、征求同意及向董事会提交建议等步骤 [10][4][5] 议事规则 -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11] - 决议需三分之二委员出席且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委员仅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13][14] - 会议以现场为主,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涉委员议题需回避 [18][19]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决议需书面提交董事会,参会者负有保密义务 [20][21][22] 附则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与法律或章程冲突时需修订并重新审议 [23][24]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25]
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6:13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1]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所有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涉及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控、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的评价活动[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规经营、提升效率、资产安全及信息披露真实性[1]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部,受总经理和董事会双重领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2] - 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负责人需专职且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2][3] - 审计部独立性受保障,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其负责人的考核[3]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部需评估内控有效性、审计财务数据合法性,并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2]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问题,年度提交审计工作报告[2] - 审计权限包括调取资料、现场检查、参与会议及提出处理建议[5] - 可对严重违规行为临时制止,经批准可封存相关凭证[5]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需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前三日需书面通知被审计对象(专案审计除外)[6] - 审计流程包括证据收集、底稿记录、报告编制及后续整改监督[6] - 被审计对象对决定有异议可申诉,申诉期间原决定照常执行[6] 重点审计事项 - 对外投资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及专岗跟踪投资风险[7] - 资产交易审计重点为审批合规性、标的资产限制条款及运营状况[7][9] - 关联交易审计需核查名单更新、回避表决、定价公允性及标的争议[10] 档案管理与奖惩 - 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查阅需履行批准手续[4][5] - 公司建立审计人员考核机制,对工作重大问题追究责任[11] 制度适用范围与解释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11] - 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1]
精工钢构(600496) - 精工钢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11 09: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29日14点在上海闵行区召开[4] - 网络投票7月29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5] - 审议8项非累积投票议案,7月12日披露[7][10]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7月22日,A股代码600496[13] - 会议登记7月28日,地点为董事会办公室[15] - 可委托他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20]
精工钢构(600496) - 精工钢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11 09:16
披露依据 - 制度制定依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2] 豁免规定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4]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披露方式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或商业秘密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8] 流程要求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相关情况[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8] - 业务部门申请需提交相关资料并对其负责[8] - 决定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经业务负责人填写表格,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8,9] 材料管理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0] - 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10]
精工钢构(600496) - 精工钢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7-11 09:16
审计报告与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9] 审计制度规定 - 审计档案保存时间不得低于5年[11] - 审计三日前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5] 申诉处理流程 - 被审计对象10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审计处理决定异议[15] - 审计委员会10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申诉[15] 审计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审计部受总经理和董事会双重领导[5] - 审计部履行对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估等职责[8]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10] 审计重点与内容 - 审计部检查评估对外投资等事项内控完整性等[17]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7]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8]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9]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关联方名单等内容[19] 其他制度规定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2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3] - 制度按法律法规执行未尽事宜或冲突[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通过之日起实施[24]
精工钢构(600496) - 精工钢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1 09: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近36个月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 近36个月受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9] - 在公司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2] - 因辞职等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辞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支持措施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4]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有障碍可报告[24] - 专职部门和人员协助,董秘确保信息畅通[24][26]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配合考察[24] - 审议重大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5] - 及时发会议通知,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6]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给予相适应津贴[26] 制度实施与管理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8] - 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董事会负责解释[28]
精工钢构(600496) - 精工钢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11 09:16
累积投票制细则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完善治理结构[2] - 选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按股拥有对应选举票数[2] - 选票使用投票总数大于合法拥有数目则无效[3]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3] - 实施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7]
精工钢构(600496) - 精工钢构独立董事意见
2025-07-11 09:16
担保事项 -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2] - 担保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2] - 担保无重大风险,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 - 担保事项审议及决策程序合规[2] - 同意将担保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会议信息 - 会议为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 - 独立董事签字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3]
精工钢构(600496) - 精工钢构重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7-11 09:16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影响债券交易价格因素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价格[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价格[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价格[8]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主要负责人[2] - 需公告的重大内幕信息由信息披露主管机构统一安排披露[10] - 其他重大信息发布需征得董事长同意并向证券事务部备案[10] 人员管理 - 公司人员接受证券、财经类采访需征得董事长同意并备案[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24] - 知悉内幕信息人员须2个工作日内交证券事务部备案[25] 重大事项处理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27]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28]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29] 保密与处罚 - 公司董事等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负有保密义务[18] - 违反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等行为,董事会将处理相关人员[36] - 违反管理规定人员将按规定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36] 其他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度于2025年7月11日发布[39] -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证券代码600496[44]
精工钢构(600496) - 精工钢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1 09:1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9]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立即披露[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立即披露[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出现风险时需关注[12] 披露流程与职责 - 董事会负责实施本制度,董事长为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19]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9]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并责成证券事务部进行定期报告披露工作[19] 监督与信息提供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1]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21]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会等会议了解公司情况[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提供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4] 其他规定 - 无法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公告[14]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27]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24]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25] - 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公告[25]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被处分并要求赔偿[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相关实施细则废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