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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09:0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或公 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或者 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提交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上交所网站和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体对外披露。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 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 ...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09:02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 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的信息泄露,并履行 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其他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是否 暂缓、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信息的适用情形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09:02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 管的工作部门,负责公司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 系及股权管理等其相关事务。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 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报酬。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 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 ...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利润分配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6 09:02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 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 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 ...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09:0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 条所规定的,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 单位及人员。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如有)、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如有)、高级 ...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09:02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包括子公司、 分公司)、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由董事会秘书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 分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为信息报告人。信息报告人负有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和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 务。如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要求的,同样适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以及子公司。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 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 ...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09:0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冠豪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冠豪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09:0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09:0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冠豪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下列减持行为: (一)大股东减持,即上市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下统称"大股东")减持股份;大股东减持其通过本所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制度第四条、第六条至第 八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的规定;大股东减持其参与公 ...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外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09:0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审计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部审计 工作管理,规范外部审计工作行为,促进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提 高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维护股东经济利益,促进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 (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2.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本企业进 行的审计活动。上级单位对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的审计活动按上级单 位相关规定执行。 2.3 本制度适用于上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外 部审计,其他外部专项审计适用公司与服务相关采购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会计报表:综合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及一定时期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