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冠豪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下列减持行为: (一)大股东减持,即上市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下统称"大股东")减持股份;大股东减持其通过本所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制度第四条、第六条至第 八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的规定;大股东减持其参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