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巴传媒(60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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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巴传媒(60038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9 16:00
财务数据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8.33亿元,同比增长36.04%[10]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7.52万元,同比下降80.26%[10]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8.84万元,同比下降87.87%[10]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1亿元,同比下降20.38%[10]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82,829,066.78元,较2022年末减少2.81%[11] - 2023年末总资产为4,770,048,839.13元,较2022年末增长1.43%[11]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较2022年减少81.82%[11] -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较2022年减少88.89%[11]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93%,较2022年减少3.72个百分点[11] - 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336,418,954.78元[12] - 2023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5,982.35元[12] - 2023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9,299,984.84元[12]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7,986,773.67元[13] - 2023年公司资产总额为477,004.88万元,净资产为195,476.97万元[23] - 2023年度公司累计完成营业收入483,271.3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695.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97.52万元[23]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832,713,329.55元,同比增长36.04%[24] - 2023年公司营业成本为4,089,627,283.90元,同比增长44.8%[24] - 2023年公司销售费用为253,089,027.77元,同比增长11.75%[24] - 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为25,540,525.63元,同比增长21.42%[24] - 2023年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8.33亿元,同比增加36.04%[29] - 2023年度公司累计发生营业成本40.90亿元,同比增加44.80%[3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5958.9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7.79%[3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40323.6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8.76%[36] - 公司研发投入总额为25,540,525.63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53%[38]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51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3.51%[3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362,903,915.71元,同比增长35.75%[3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336,851,404.75元,同比增长45.95%[4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32,983,150.06元,同比增长43.31%[4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36,720,065.16元,同比增长101.80%[4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888,908,946.05元,同比增长181.03%[3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65,969,220.64元,同比增长676.11%[3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507,741,490.00元,同比增长204.63%[3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191,164,399.43元,同比增长47.60%[39] - 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为996,917,154.77元,相比2022年12月31日的1,034,642,070.90元有所减少[180] - 2023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为36,080,000.00元,相比2022年12月31日的76,833,682.00元有所减少[180] - 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为214,139,564.90元,相比2022年12月31日的180,141,571.75元有所增加[180] - 2023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为232,884,455.05元,相比2022年12月31日的132,041,167.03元有所增加[180] - 流动资产合计为1,944,002,732.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181]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826,046,106.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181] - 资产总计为4,770,048,839.1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181] - 流动负债合计为1,767,010,388.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3%[182] - 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048,268,790.8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2%[182] - 负债合计为2,815,279,179.5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1%[182]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54,769,659.5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0%[182] - 母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967,400,816.7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24%[183] - 母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169,853,859.1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43%[183] - 母公司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137,254,675.9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34%[183]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为4,832,713,329.55元,同比增长36.04%[185]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为4,731,856,541.49元,同比增长39.02%[185] - 2023年度净利润为38,095,779.94元,同比下降67.70%[186]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75,212.98元,同比下降80.28%[186]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股,同比下降81.82%[186]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96,086,582.73元,同比增长33.86%[188] - 2023年度研发费用为25,540,525.63元,同比增长21.42%[185] - 2023年度销售费用为253,089,027.77元,同比增长11.75%[185] - 2023年度管理费用为283,718,668.95元,同比增长16.10%[185] - 2023年度财务费用为62,355,064.79元,同比下降14.93%[1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0,633,346.84元,相比上年的553,450,505.66元有所下降[1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7,503,055.87元,相比上年的-165,867,801.47元有所增加[1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8,124,726.79元,相比上年的-223,774,646.64元有所增加[18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4,994,435.82元,相比上年的163,808,057.55元有所下降[18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44,374,559.40元,相比上年的939,368,995.22元有所下降[189]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694,674.74元,相比上年的98,691,053.65元有所下降[190]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712,960.96元,相比上年的93,845,175.30元有所下降[191] - 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080,934.74元,相比上年的-161,053,942.76元有所增加[191] - 母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326,700.96元,相比上年的31,482,286.19元有所下降[191]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46,109,687.62元,相比上年的443,782,986.66元有所增加[191]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末余额为1,954,769,659.55元[193]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初余额为1,998,400,258.75元[194]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末余额为1,998,561,419.95元[195]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末余额为1,739,325,870.47元[197]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初余额为1,686,326,053.29元[196]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末余额为1,686,326,053.29元[198]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初余额为1,558,110,598.70元[199] 业务板块 - 广告传媒业务收入2.9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6.35%[30] - 汽车服务业务收入37.0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80.00%[30] - 新能源业务收入6.3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13.65%[30] - 汽车服务公司售车12767台,实现营业收入30.14亿元,同比增加40.84%[31] - 汽车服务公司维修车辆240129台次,实现营业收入5.33亿元,同比增加69.75%[31] - 隆瑞三优公司充电946万次,实现营业收入6.32亿元,同比增加16.52%[32] - 2023年新能源板块累计产生充电量约290万度,累计订单数约12万次[15] 市场与政策 - 视频媒体投放占比从2021年的56%增长至2023年的63%,提升7个百分点[18] - 2023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增长11.6%和12%[18] - 2023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480万辆,其中新注册登记汽车2456万辆,同比增长5.73%[18] - 2023年底全国公共充电桩总数达到270万台,北京市公共充电桩总数12万台[18] - 2023年北京累计交易新车68.31万辆,同比增长12.37%,增幅高于全国6.37个百分点[60] -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销售快速增长,全年累计交易27.12万辆,同比增长26.9%,占新车总交易量的39.7%[60] - 北京市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从40万辆提升至200万辆,并建立覆盖全市的充电设施网络,支撑20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61] 公司治理与管理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87] - 公司现有8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87] - 公司现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87]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无兼职[87] - 公司持续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按照《合规管理办法》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87]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87] - 公司制定了《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内幕信息知情人能够按照上述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88]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89]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已披露[90]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已披露[90] - 公司董事邹艳环于2023年6月29日离任[91] - 独立董事卢迪于2023年6月29日离任,薪酬为5.00万元[91] - 监事黄志远于2023年6月29日离任[91] - 监事王玉良于2023年3月9日离任[91] - 副总经理朱凯于2023年3月28日离任[91] -
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08:11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3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 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6][7][8][9][10]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11][12]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13] - 沟通方式有股东大会、咨询电话、现场参观等[13] 责任与事务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1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20] 工作要求与职责 - 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21]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22][23] 信息与纠纷处理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泄漏应立即公告[23][24] - 对投资者诉求承担处理首要责任,支持配合股东权利活动[25] - 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配合[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27]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有效规定为准[2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10年3月修订制度废止[27]
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08:1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应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应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7] - 关联交易金额不到3000万元或未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除担保、受赠现金资产)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7]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5]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监事会对关联交易审议、表决、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13]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到3000万元或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报股东大会审议[26]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3] - 与关联人进行的连续12个月内特定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3] 关联担保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9] 豁免情况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9]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30] 控股子公司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等情况的公司[32]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中“以下”“超过”不包括本数,“以上”包括本数[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08年8月修订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34]
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08:11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二) 聘任或者解 ...
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08:09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至五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特定情况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提案通过 - 向董事会提案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履职规定 - 委员无理由2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7]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及解释[22]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2023年6月修订版废止[23]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8]
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08:09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1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
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08:09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 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并按规定程序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
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08:09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 理(以下简称"ESG")的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 管理及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委员为独立董事的,其不再具备 ...
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08:09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 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 票及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向董事会秘 书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和解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 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
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制度(2024年3月制定)
2024-03-29 08:09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工 作体系,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 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 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 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 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 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