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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60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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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
2024-07-16 09:37
融资决策 - 2024年4月18日审议通过发行不超8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议案[1] - 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80亿,有效期2年[1] 融资执行 - 由招商银行主承销,可分期发行[1] - 发行后需披露结果,及时履行信披义务[2] - 公司将结合情况择机发行[2]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2024-06-25 11:15
股份增持情况 - 2024年6月25日阮伟祥增持公司股份5485600股,占总股本0.17%[2][4][5] - 增持后阮伟祥持股占比从10.65%升至10.81%[3][5] - 增持后阮伟祥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比从22.62%升至22.79%[3][5] 增持计划 - 6个月内累计增持金额上限4亿,下限2亿[2][5][6]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无具体价格区间[6] - 增持期限自2024年6月25日起6个月,用自有资金[6]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6-24 08:13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染料")、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鸿盛")、浙江安诺芳胺 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诺")、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捷盛")、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永")、杭州龙山化 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山")和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晟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浙江染料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4.5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等;为浙江鸿 盛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4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等;为浙 江安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等; 为浙江捷盛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及其利息、费 用等;为浙江科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32 亿元及其 利息、费用等;为杭州龙山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3 亿元 及其利息、费用等(其中在建设银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1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 等,在中国银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2 亿元及其 ...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的公告
2024-05-27 09:01
补偿金额 - 本次补偿总金额348,486,106元,公司278,326,350元,上海科华70,159,756元[2] - 本次补偿加此前共计389,992,049元[12] 收储面积 - 公司收储土地188,769.35㎡,房屋76,433.14㎡;上海科华土地40,544.42㎡,房屋15,353.45㎡[3] 时间安排 - 2024年5月25日董事会通过补偿协议议案[5] - 公司2024年7月31日前净地交付,部分地块6月30日前交付[8] - 公司和上海科华6月23日前办不动产核销,甲方同日付清补偿款[9][10] 影响与展望 - 收储资产不影响公司经营[12] - 预计今年增净利润约28,241.76万元,占上年18.41%[12]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5-21 10:34
股权相关 - 印度Kiri公司起诉盛达收购其持有的德司达37.57%股权,未达成则清算[2] - 2021年6月21日,该部分股权估值4.816亿美元[4] - 2023年3月3日,最终估值6.038亿美元[5] 出售情况 - 2024年3月法庭命令德司达股份整体出售[5] - 2024年5月20日裁决无底价整体出售[7] - 执行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可申请延期[8] 财务占比 - 公司2012年控股德司达,持股62.43% [9] - 德司达2023年度营收和盛达净利润分别占公司33.87%和21.40% [9] - 整体出售款净额影响公司获款与持股计算金额关系[9]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1 10:05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23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4/5/29 | - | 2024/5/30 | 2024/5/30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0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5 元 相关日期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253,331,860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25 元( ...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2024-05-10 10:19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本章程修订稿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O 二四年五月十日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 1 页 共 37 页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 2 页 共 37页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浙江龙 ...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0 10:1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1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286人,所持表决权股份1,128,461,596股,占比34.6863%[2] - 公司在任董事9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管列席[2]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数1,100,548,492,比例97.5264%[4] -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数1,110,048,392,比例98.3682%[4]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票数1,110,093,192,比例98.3722%[5] -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票数1,051,580,882,比例93.1871%[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数1,109,780,436,比例98.3445%[6] 分红议案表决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对现金分红议案同意票数735,975,530,比例100.0000%[7] -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对现金分红议案同意票数164,212,393,比例89.9395%[7] 其他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票数365108866,比例95.2100%[1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票数363417504,比例94.7689%[10] -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数353123815,比例92.0846%[10] - 《关于调整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票数363560804,比例94.8063%[10] - 《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同意票数363484704,比例94.7865%[10]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2024-05-10 10:17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 订 稿)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在本规则中,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董事指公司所有董事。 第四条 公司在存续期间,均应设置董事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 且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过4名。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 二名以上的董事时,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应选出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总人数相等的投 ...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4年5月制订)
2024-05-10 10:17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4年5月10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