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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6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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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2 09:3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5] - 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任期与会议 -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连任[5]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前1日通知全体与会人员[11] 工作汇报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3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13]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公司多方面情况[13] 决策制度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采用总经理负责制[11] - 确定重大投资项目需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金额达标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3] 任职条件与职责 - 总经理任职需具备丰富知识、能力及经验等条件,有特定情况者不得担任[4]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8][9] 考核与奖惩 - 考核总经理指标包括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实现利润总额、利润增长率等[19] - 公司对总经理绩效评价是确定薪酬及其他激励方式的依据[19] - 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19] - 总经理薪酬分配方案需获得董事会批准[19] - 总经理任期内成绩显著,公司可给予现金、实物、红股等奖励[19] - 总经理任期内工作失职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应区别情况给予经济处罚等[19]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细则所得利益,董事会有权决定归还公司[19] 细则相关 - 总经理工作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公司[2] -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本细则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22] - 本细则由总经理办公室制订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2 09:33
业务规则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7] - 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3] - 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外币收款或付款预测金额[4] 管理机制 - 财务部每月报告外汇衍生品交易盈亏情况[9] - 董事会审查业务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审批前需获董事长同意[6] - 董事长或其授权总经理负责具体运作和管理[7] 交易要求 - 与具经营资格金融机构进行交易[3] - 以自身或子公司名义设立交易账户[4]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2 09:33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5]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6]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相关制度[8]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多方信息沟通[8]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9]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9] 协助人员 - 董事会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0] - 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其履职[10]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2 09:33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6] 股票买卖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董高在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7] 股份转让规定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股总数25%[7] - 董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减持计划要求 - 董高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9]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9] 股份变动披露 - 董高持股变动应自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0]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2 09:33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经审议通过后生效[19]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树立理念、促进关系、建立基础等[4]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相关机构[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5]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官网、电话等多种形式[6]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0] -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具体开展工作并履行多项职责[10] 员工要求与协助 - 从事管理的员工应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2] - 其它职能部门、下属公司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13] 活动记录与投诉处理 - 开展活动应记录并记入档案,可建数据库存档[13] -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处理投诉及备案登记[15] - 应定期排查投诉风险隐患并汇报[16] -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应核实登记并处理[17] - 公司应受理投诉,解决合理诉求,整改违规行为[15][17] 其他事项 - 公司应及时处理上证e互动平台相关信息[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2 09:3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1]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两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7]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支付困难时,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2] 现金管理与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3] 专户管理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资金使用与程序 -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3]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4]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存在特定情形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涉及实施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17]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3]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3]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2 09:33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3] - 重大差错含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形[3]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4] 责任认定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4] - 内审部门查实重大差错原因并追究责任[4] 惩处规则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惩处,有效阻止从轻或减轻[4][5] - 责任追究形式含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8] 结果应用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8] - 季度、半年度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10]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2 09:3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等属知情人范围[7] - 向外部单位报送内幕信息对方成知情人[18] 制度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10年[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21]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公司按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16] - 知情人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 信息报送 - 公司自查知情人交易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结果[19] - 对外报送信息应提示保密并登记[18] - 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提供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18]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2 09:33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审慎判断相关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的事后监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 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2 09:3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义务人"是指依据本制度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任何 人员不得擅自发布公司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三)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关联 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