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6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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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600189)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进展公告
2025-12-26 08:45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3 月 28 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 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余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在决议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授权 期限自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12 月份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国债逆回购情况如下: | 序 | 产品 | 金额 | | 购买日 | | | | 到期日 ...
泉阳泉跌2.05%,成交额6034.56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出523.47万元
新浪证券· 2025-12-23 06:15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12月23日盘中下跌2.05%,报7.16元/股,总市值51.21亿元 [1] - 当日成交6034.56万元,换手率1.17%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523.47万元,大单买入1079.60万元(占比17.89%),卖出1603.07万元(占比26.56%) [1] - 今年以来股价跌0.69%,近5个交易日涨0.56%,近20日涨0.28%,近60日跌0.56% [1] 公司基本概况 -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29日,于1998年10月7日上市 [1] - 公司主营业务为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的生产与销售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饮品78.15%,门业产品12.59%,绿化工程5.85%,其他3.10%,设计费0.31% [1] - 所属申万行业为食品饮料-饮料乳品-软饮料,概念板块包括小盘、国资改革、东北振兴、生态园林、碳中和等 [1]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9月30日,股东户数4.00万,较上期减少6.64% [2] - 人均流通股17864股,较上期增加7.12% [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3]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1月-9月,实现营业收入10.22亿元,同比增长13.68% [2] - 2025年1月-9月,归母净利润2467.38万元,同比增长15.20% [2] 公司分红历史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8.00亿元 [3] - 近三年累计派现0.00元 [3]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8 21:08
公司诉讼案件披露 -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案金额为118,811,129.33元 [2][3] - 该案件已于2024年3月28日由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子公司胜诉,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118,811,129.33元及利息(以工程款为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7%计算)[2][5][6] - 子公司已与被告达成还款协议,同意被告分五年期支付所有工程款项,支付方式为现金或优质资产置换 [6] 累计诉讼与仲裁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截至2024年1月8日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共12起,涉案总金额约为18,033.99万元 [2][7] - 该累计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3% [2][7] 诉讼事项的财务影响 - 上述已胜诉案件对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的影响已体现于2024年各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年度报告 [2][7] - 经初步测算,预计该胜诉案件对2025年度利润无影响 [2][7] 收到监管警示函 -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9] - 警示函指出,公司截至2024年1月8日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1.8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 公司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总经理王尽晖、董事会秘书金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0] 公司回应与整改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严肃整改,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内部制度的落实 [11] - 公司将按规定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吉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0][11] - 公司表示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11]
泉阳泉: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财经网· 2025-12-18 13:44
监管处罚与违规行为 -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违规行为涉及截至2024年1月8日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达1.80亿元人民币 [1] - 该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 [1]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 责任认定与处罚措施 - 公司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总经理王尽晖、董事会秘书金明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 监管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吉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公司回应与整改措施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严肃整改 [2] - 公司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 - 公司承诺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 - 公司表示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2]
泉阳泉(600189) - 关于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2025-12-18 10:15
诉讼涉案情况 - 截至2024年1月8日连续12个月内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为1.80亿元[1]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1] 违规处罚情况 - 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姜长龙等负主要责任[1][2] - 吉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2] 后续处理安排 - 公司将按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不影响正常经营[2][3]
泉阳泉(600189) - 关于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2025-12-18 10:15
诉讼涉案情况 - 截至2024年1月8日连续12个月内涉案12起,金额约18033.99万元,占净资产10.93%[6] - 单笔1000万元以上案件金额合计17791.38万元[8] - 单笔1000万元以下案件9起,金额合计242.61万元[8] 胜诉案件 - 园区园林公司与宝丰住建局纠纷涉案11881.11万元胜诉[1] - (2023)豫0421民初2898号涉案3785.36万元胜诉[7] - (2023)豫0421民初2899号涉案2124.91万元胜诉[8] - (2024)豫04民初6号涉案11881.11万元胜诉[8] 利润影响 - 该诉讼对2024年利润影响已体现,对2025年无影响[11]
泉阳泉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 2025-12-18 10:13
公司监管处罚事件 - 泉阳泉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被采取监管措施 [1] - 公司未及时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达1.8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 [1] -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1] 公司责任认定 - 公司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总经理王尽晖、董事会秘书金明被认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泉阳泉(600189.SH)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网· 2025-12-18 10:09
公司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而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 - 涉案诉讼仲裁金额为1.8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 [1] 违规行为细节 - 违规事项为截至2024年1月8日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 [1]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1] 相关责任人 - 公司时任董事长姜长龙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 公司总经理王尽晖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 公司董事会秘书金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泉阳泉: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格隆汇· 2025-12-18 09:58
公司监管处罚事件 - 泉阳泉公司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未及时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发生在截至2024年1月8日的连续12个月内 涉案金额达1.8亿元人民币 [1]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 [1] - 吉林证监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总经理王尽晖、董事会秘书金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1] - 上述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因未及时履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而被认定违规 [1]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被认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泉阳泉(600189)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2025-12-18 09:00
人员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04人[16]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大华所业务总收入为210,734.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0,472.37万元[17] - 2024年度大华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2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12,475.47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17] 风险数据 - 截至2024年末,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7亿元[17] - 大华所在奥瑞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中,被判决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18] -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20] 费用数据 - 本期审计费用为112.00万元,与上期相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