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6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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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2025-08-25 09:01
内控目标与原则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等[3] - 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原则[4] 内控组织架构 - 审计风控部是内控体系建设牵头推进部门[6] - 董事会负责内控体系建立健全,审议批准总体目标等[9] -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控日常运行,制订建设方案等[10]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内控进行监督,提出改进建议[12] 风险评估与控制 - 各单位收集风险初始信息,建立风险信息库[13] - 风险评估分分析和评价,分5个风险等级[14] - 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16] 控制活动制度 - 开展控制活动要建立权力制衡制度,明确岗位权限[16] - 重大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联签制度[17] - 建立健全预算、经济活动分析等制度[17] - 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法律风险管控体系[18] - 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重点舞弊情形[18][19] 信息沟通与监督 - 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确保信息沟通[21] - 公司采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开展内部控制监督[23] 评价与整改 - 审计风控部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24] - 各单位根据评价报告制定整改计划,审计风控部跟踪监督[24] 考核与细则 - 公司将内部控制开展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24] - 各子分公司应依据本办法制订内部控制实施细则[26]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09: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批披露[14][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由董事会审批披露[14][15]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披露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处理方式[21]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期限不超12个月[22] - 与关联人日常协议超3年每3年重审披露[23] 制度废止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废止[28]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09:0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正式公开披 露。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直接责任 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 ...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09:0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不受此限[9] - 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0] 职责与实施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7]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7]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9]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2024年4月细则废止[13]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09:0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制度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工作目的是增进了解、建立稳定基础等[4] - 遵循合规、主动、平等和诚信原则[4]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全面负责[11] - 履行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健全处理机制[10] 制度更新 - 原2021年4月制度于2025年8月废止[15] - 新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15]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09:0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 和评估工作,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的制定,重大决策、重大事件、 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 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 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 ...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09:0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 和监督机制,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国家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09:0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及由董事会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 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 ...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2025-08-25 09:0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 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二、信息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 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信息,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 ...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09:01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 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应当持 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六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募集资金存储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