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冠电缆(92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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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冠电缆(920682)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2 13:12
证券代码:920682 证券简称:球冠电缆 公告编号:2025-074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33:修订《内部控制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 ...
球冠电缆(92068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3]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 暂缓、豁免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可特定方式豁免[8] - 暂缓披露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1]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涉及商业秘密额外登记[8][9]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9] 职责与审核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部门[10] - 申请未通过审核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11]
球冠电缆(9206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13:1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两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关联交易需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董事选举 - 董事会、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2] 其他规则 - 职工大会需全体职工或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24] - 职工代表董事需参与投票职工过半数通过选举产生[2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及相关比例等[2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8] - 股东可在决议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9]
球冠电缆(9206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2
薪酬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制订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 管理原则 - 遵循公平等多项原则[8][9] 薪酬构成与计算 - 董事按职务领薪,独董津贴制,高管薪酬含基本与绩效[8] - 董事、高管薪酬起算时间不同,公司代扣个税[8] 管理与考核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审查、监督[12] - 违规扣减绩效年薪[12]
球冠电缆(9206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2
制度修订与生效 -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2日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73][74] 人员相关规定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应在三个月内确定人选,指定代行人员前由董事长代行职责[7] - 公司应在上市时向北交所报备董事及高管情况,发生变化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备[8] - 新任董事和高管应在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承诺书,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除外)应在五个交易日内更新提交[8] 报告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2]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不得随意变更[13]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并致歉说明原因[14]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一个月内预告[14] - 预计半年度和季度净利润发生重大变化可进行业绩预告[14] -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公司年度报告应记载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等多项内容[16] - 公司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6]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需披露相关文件[17]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19][20]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后及时披露信息[21] -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义务应说明重大事件起因、状态和法律后果[22]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23] 会议相关披露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并说明议案内容[25]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司应以临时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通知[26] 交易与担保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交易[2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况,公司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29] - 公司提供担保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决议公告[31] 关联交易与诉讼披露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披露,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披露[33]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36]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内容,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35]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报告,无法披露则申请停牌[35] - 公司异常波动公告应包含股票交易异常情况等六项内容[37] - 公司应关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报道和传闻,若影响股价需处理[37]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情况[3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9]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应及时披露[41]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41]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并组织审计,向董事会秘书提交财务资料[52] - 公司各部门等向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提供编制定期报告所需基础文件资料或数据[52] - 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协商确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报董事长批准[52] - 审计委员会审议定期报告通过后,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长签发并加盖公章[53] -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审核后在规定平台公开披露[49] 信息保存与相关定义 - 公司董事等履行职责时相关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6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61] - 控股股东指持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份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66]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之一为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67]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之一为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67]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可实际控制的公司[6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为关联法人[6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9] - 信息披露需在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66]
球冠电缆(92068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2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资金占用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与会议 - 持股超10%股东有权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董事会怠职时,超半数独立董事有权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资金占用处理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超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股份[12]
球冠电缆(9206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13:12
董事会会议相关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可召开临时会议[7] - 特定提议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且董事无异议不受限[9]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通知,临时会议变更需董事同意并记录[1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秘书出席,总经理列席[12] - 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有相关规定[13]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与关联董事委托有规定[13] - 一名董事接受委托不超两名,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董事[14] - 董事会表决一人一票,赞成反对票数相等提交股东会[17]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规则有规定[17]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8]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0]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包含相关内容,人员签字[20][2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人员保密[22] - 规则未规定或抵触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有数字含义说明[24]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4]
球冠电缆(92068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2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董事会对投资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对投资事项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交易评估 - 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非现金资产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14]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程序[17] -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未达标准交易也应聘请相关机构审计或评估[15] 投资收回与处置 - 出现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6] - 处置对外投资情形包括项目悖于经营方向等[17] - 投资转让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办理,处置须符合法规[17]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投资相同[24]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公司对外投资决策与执行活动[19] -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授权批准制度、计划合法性等[19] 人员派遣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公司派董事参与监督运营决策[21]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公司派董事长和经营管理人员[22] - 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会议提意见,投资决策机构决定[30] 制度生效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办法自动失效[24]
球冠电缆(920682)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3] 持股转让规则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转让流程与限制 - 转让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0] - 季度报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0] - 不得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11] 信息申报与管理 - 新任董高在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0] - 持股变动应在事实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数据,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2]
球冠电缆(92068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2 13:12
证券代码:920682 证券简称:球冠电缆 公告编号:2025-050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9: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