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9201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股份减持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上市交易一年内不得减持公开发行前股份[7]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8]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及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及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5] - 现任董事、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5] 减持计划披露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3个月内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16] 后续报告与公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18] - 董事和高管股份因强制执行被处置,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股份变动(权益分派除外)2个交易日内向董秘办书面报告,公司在北交所网站公告[19] 股份计算与锁定 - 以去年末持股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2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23]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23] - 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锁定董事和高管名下本公司股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