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9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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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新材(92010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5-09-19 09:17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1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上披露了《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公告编号:2025-107)。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 了审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 ...
林泰新材(92010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
2025-09-19 09:16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0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9 月 8 日,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袁辉、赵艳秋 等 25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 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一、公示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3 号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9 ...
林泰新材(920106):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凝聚核心管理成员及研发骨干,增强公司长期发展潜力
东吴证券· 2025-09-09 04:25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1][7] 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76.50万股(占股本总额1.3703%),授予价格51元/股,激励对象37人(占员工总数11.97%),旨在凝聚核心管理成员及研发骨干,增强长期发展潜力 [7] - 核心研发骨干骆从明获授23万股(占激励总数30.0654%),实控人宋苹苹获授9万股(占激励总数11.7647%),进一步绑定核心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7] - 股权激励考核目标积极:2025-2027年营收增长率触发值不低于30%/50%/75%(对应营收4.06/4.69/5.47亿元),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不低于60%/90%/120%(对应净利润1.30/1.54/1.78亿元),或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4.62亿元 [7] - 公司为乘用车湿式纸基摩擦片国产唯一供应商,新能源混动车系放量与产能释放驱动成长,多领域拓展渗透打开成长空间 [7] 财务预测与估值 - 盈利预测: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0/2.15/3.23亿元,同比增长85.28%/42.88%/50.63% [1][7][8] - 营收预测:2025-2027年营业总收入分别为4.34/6.08/9.15亿元,同比增长38.78%/40.20%/50.52% [1][8] - EPS预测:2025-2027年最新摊薄EPS分别为2.69/3.84/5.79元/股 [1][8] - 估值水平:当前股价100元对应2025-2027年PE分别为37.18/26.02/17.28倍 [1][7][8] - 毛利率提升:预计2025-2027年毛利率分别为48.54%/48.79%/49.38% [8] - 净资产收益率:2025-2027年ROE(摊薄)分别为26.50%/29.77%/33.64% [8] 市场与基础数据 - 当前股价100元,一年股价区间52.70-153.30元,市净率10.99倍 [5] - 总市值5.58亿元,流通市值2.93亿元,总股本55.83百万股,流通股29.28百万股 [5][6] - 每股净资产9.10元,资产负债率16.72% [6] 业务与战略 - 全新ELSD产品应用于纯电及燃油车,成长空间有望翻倍增长 [7] - 2025H1业绩同比增长168%,显示强劲增长势头 [7]
林泰新材(920106)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025-09-08 12:32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7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 占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日股本总额的比 | | --- | --- | --- | --- | --- | | | | | | 例(%) | | 宋苹苹 | 董事 | 9.00 | 11.7647% | 0.1612% | | 骆从明 | 副总经理 | 23.00 | 30.0654% | 0.4120% | | 范今华 | 董事 | 3.00 | 3.9216% | 0.0537% | | 沈建波 |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 | 3.00 | 3.9216% | 0.0537% | | | 核心员工(33 人) | 38.50 | 50.3267% | 0.6897% | | | 合计 | 76.50 | 100.00% | 1.3703% | ...
林泰新材(920106)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09-08 12:32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6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一、《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 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草案) 2 二、 ...
林泰新材(92010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9-08 12: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 ...
林泰新材(92010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08 12:3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录 目 | 释 义 | | --- | | 声明事项 . | | 正 文 | | 一、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法定程序 | |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 | 五、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七、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 八、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 九、结论意见 …………………………………………………………………………………………………………………………………………………………………………………………………………………………………………………………………………… 1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林泰新材(92010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8 12:32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5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 内部控制,促进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为了强化和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 专业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内部各单位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经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4《关于修订 ...
林泰新材(92010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08 12:32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度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 ...
林泰新材(92010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8 12:32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9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8《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公司经营 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江 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公司总经理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 ...